• 索 引 号: SM00206-3000-2024-00040
  • 备注/文号: 明市监注〔2024〕64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5-23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06-04 16:31

市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化拓展省委“三争”行动,落实市委“四领一促”工作,树牢“群众主体、群众参与、群众满意”理念,根据市纪委监委2024年“点题整治”工作部署和三明市城市油烟整治局际联席会议有关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配合开展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专项整治,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涉餐饮服务业油烟投诉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超过90%;建立健全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联合整治机制,形成长效监管格局,培育打造民生治理品牌。

  二、整治措施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责任科室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五个常态化”要求,配合做好部门间联合会商处置,全力推进各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在“群众有感有得”上求突破、有提升,让整治成果看得见、摸得着、可感知。

  (一)推进风险源头化解。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要聚焦“12345”便民服务平台派件和福建省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配合辖区的生态环境、城市管理、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街道(乡镇)的综合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信访投诉的梳理分析,科学精准依法分类施策,正面回应群众诉求,按时反馈处理结果,严格对账销号,切实做到信访投诉控增量、减存量。

  (责任科室:市局各相关科室、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二)认真做好源头防控。推行事先告知程序,点题整治期间受理新增餐饮服务经营主体登记、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向餐饮服务经营主体发放《餐饮服务业经营告知书》(见附件2),及时告知须遵守涉餐饮服务业的相关法律法规。

  (责任科室:注册审批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三)持续加强餐饮油烟治理。全力配合做好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整治,依法查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和无照经营行为。

  (责任科室:信用科、执法稽查科、综合执法支队、市局其他各相关科室,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三、整治步骤

  (一)部署阶段(5月底前)

  制定全市市场监管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责任分工,迅速组织排查梳理,初步建立重点问题清单,动态更新。对纳入重点问题清单的餐饮服务单位,要配合做好问题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执行整改要求的,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围绕城市餐饮油烟污染问题进行专题动员部署,在门户网站上开设“城市油烟整治”专栏,在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号、LED屏以及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公布举报热线和平台,形成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实施阶段(6月1日-9月30日)

  依托“12345”便民服务平台和福建省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认真配合办理有关油烟污染的信访投诉,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

  同时,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每月19日前各责任科室、各县(市、区)局将重点问题清单(见附件1)、工作进展表(见附件3)、典型案例(见附件4)和油烟污染信访投诉情况(信访投诉处理情况、重复投诉情况和满意情况)报送至市局注册审批科,经汇总报送至市城市管理、生态环境部门。

  期间,定期参加联席会商,分析研判“12345”便民服务平台和福建省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的信访投诉数据,并结合通报(见附件5)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责。

  (三)总结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各责任科室、各县(市、区)局要对整治行动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进行总结,推动培育打造纪委监委监督推动下的民生治理品牌“三明城市餐饮油烟治理样本”。

  餐饮油烟整治工作总结、体制机制建设等相关成果性材料于10月10日前报送至市局注册审批科。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工作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6),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配合做好全市信访投诉的全面梳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结合通报的工作情况主动履职尽责,解决难点、卡点、堵点问题,提升整治工作实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开门”搞整治,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号、报纸以及广播等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油烟污染防治的常识和法律法规,公开举报电话、平台和邮箱,拓宽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广泛发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社会公众参与,营造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导考评,提升工作实效。按照市级联合督导帮扶组有关工作要求,定期参与对各县(市、区)整治情况的联合下沉督导,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信息,督促整改落实。加强一线日常监管,结合每月整治工作通报,发掘工作亮点,查找整治薄弱点,督促整改落实,强化跟踪问效。对于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解决不力且涉及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的信访投诉,由市局领导包案,统筹力量,合力化解。同时,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做好工作完成情况、取得成效、建章立制等综合评估、社会调查。

  (四)主动总结提炼,形成长效机制。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途径,积极宣传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及时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宣传报道油烟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同时,要认真做好整治工作的总结提炼,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及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补堵漏洞,进一步防止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反弹,巩固整治成效。

  附件:1.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重点问题清单

  2.餐饮服务业经营告知书

  3.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整治工作进展表

  4.典型案例模板

  5.2024年X月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整治情况通报

  6.城市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