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11日)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要求,结合市场管理职能和方便企业、公众了解、使用信息的需要,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以下四部分信息:
●机构设置
●规范性文件
●规划计划
●其他主动公开信息
(二)公开形式
通过“三明政务公开网站”、“三明市政府门户网站(点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1.登入“三明政务公开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登入“三明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sm.gov.cn)首页的政府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进入“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3.从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机构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平台工作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8-8241603
传真号码:0598-8241325
通信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沪明新村60幢。
邮政编码:365000
工作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时制下午上班时间为15:00至18:00。
(二)申请的方式
1.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三明政务公开网站”或“三明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政府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三明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三明政务公开网站”或“三明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政府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三明市市场监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见“三明政务公开网站”上流程图。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