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工商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落实情况
时间:2016-10-27 16:18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函[2016]34号的要求,市工商部门负责牵头建设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项工作落实情况如下:

  今年5月份以来,在市政府领导下,我局联合市数字办根据省工商局和省数字中心的部署,开展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系统由省工商局从福建省工商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升级改造而成,我市工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各县(市、区)和市直36个部门向该系统归集涉企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抽查检查信息和黑名单等信用信息。目前,该系统已于630建成,并通过国家验收。至830,系统已归集全省各类企业信息4944万条。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市政府成立了张元明副市长为组长、发改、工商、数字办等36个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工作领导小组。经过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至830,全市有12个部门通过省上数据上传信息,有13个部门通过应急归集渠道向该系统上传涉企业信用信息2505条。该系统的建成使用,有利于促进部门、地方、企业信息互联互通,使得各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于企业名下,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实现企业信息大数据监管,提升政府信用监管效能,达到“一网归集、双向服务”的目标。

  88,国务院通过《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要依托现有条件,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将涉企信用信息进行归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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