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时间:2025-01-17 10:32

  引言: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要求组织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沪明新村60幢,邮编365000,电话:0598-8241603)。 

  一、总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三明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围绕市场监管职能,认真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积极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传播方式的变革,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强化公开监督,积极有效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4条,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7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3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8条, 其他类信息7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2024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办结率为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我局对网站页面和政务公开进行调整优化,分别设置工作动态、通知通告、政策解读、财政资金、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专栏等政务信息,增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等专题专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公开执法信息和财政有关信息,主要有案件执法情况、典型案例和单位预算公开说明和汇总部门预算、汇总部门决算和本级及下属单位部门决算。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审查各项流程,对公开的各类文件、文稿严格审核把关,同时充分利用内部安全审查平台对发布前的信息进行检测,严防出现错别字和表述错误等问题,从源头上落实了保密、意识形态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和真实、完整、准确、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积极推送政务信息,扩大公开覆盖面,回应群众关切;同时,安排专人定期维护,保障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查阅权等。2024年,我局门户网站累计发布各类信息675条,其中政务动态更新573条,政策解读3条,政府信息公开100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应急宣传科。召开局干部工作会议部署强调有关工作,分管领导对有关工作作出具体批示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切实压实责任,确保工作有序有力开展。配备一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指定一名兼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和新媒体信息保障工作,健全上下联动的保障队伍。规范发布程序,落实工作要点,严格执行保密审查,依法依规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肃“三审三校”纪律,严格信息审核发布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5

1

5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一定差距,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形式和内容不够丰富;政策解读质量数量还较少。

  下一步,我局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强化业务指导培训,不断提升网站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丰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社会效益,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聚焦市场监管职能和民生关切,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解读,及时转载对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位的媒体文章,形成传播合力,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三是围绕全市市场监管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市场监管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促进全市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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