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01-11 15:03

  引言: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沪明新村60幢,邮编365000,电话:0598-824160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我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持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安排专人管理维护,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各科室适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中组织机构、通知公告、动态信息等相关内容,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用建设、消防与安全生产等重点专栏信息。全年主动公开信息702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561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32条。

  (二)依申请公开。

  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全面对接福建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规范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2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5件,其中:自然人5件。主要涉及生产许可登记、执法文书、抽查结果、诉讼需求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三)解读回应及时。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监测和应对处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舆情应对处置工作。二是做好政策解读。一年来及时发布政策解读3个,让群众更加直观、准确地了解政策规定。三是及时回应舆情。针对今年的各类突发舆情,我局立即行动,对涉事的相关企业进行查处,并及时通过全市各媒体及我局网站公开处置结果,回应群众关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等要求,对网站进行标准化改造和IPV6版改造,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各类网上服务系统的查询、使用功能。

  1.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公开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方便群众在线查询、下载表格或网上申报。目前我局政务服务事项151项,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76项,办件量总数达6295件,其中自然人办件量3368件,法人办件量2927件。统一在办事窗口向社会公开审批、核准、变更等承办业务依据,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防范随意办事用权,接受群众监督。

  2.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充分利用三明市政府网站市场监管执法专题专栏导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反垄断项目清单、行政许可公示、行政处罚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共享平台。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开曝光和惩戒力度,有力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3. 开展在线访谈。今年10月,我局副局长聂晓平参加了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1次。访谈主要围绕“关注“两品一械”不良反应,提升全面健康意识”主题。积极回复网友提出的涉及药械妆不良反应、全国牙膏不良反应监测试点、医疗器械安全等多个方面的问题。访谈中,共收到网民问题19条,现场答复19条,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五)公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

  为方便公众及时了解医疗器械审核审批进度。我局每周发布食品药械审核审批信息。不断完善信息数据库,经批准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信息均在我局网站公开,供公众查询。将监督抽查的检查结果向公众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每月汇总统计食品生产许可相关数据,并在网站公开。通过官方网站加大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力度,主动发布不合格食品处置信息,“两品一械”日常监管等信息。2022年发布食品医疗器械审核审批信息49 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6 期。

  (六)监督保障 。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室绩效考核工作,不断提升干部重视程度。将局门户网站维护及网络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加强对网站运行情况的监管。特别是在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重点加强网站安全监管,确保网站稳定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0

3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4

行政强制

3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

  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2023年我局将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展政策解读深度,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将群众最关切、最需要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同时,加快电子化建设,打通业务部门间的“信息孤岛”,聚力攻坚业务通、数据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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