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01-17 15:22

  引言: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沪明新村60幢,邮编365000,电话:0598-8241603)。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及时对局领导分工进行调整,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根据各级关于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市场监管职责,制定我局2021年政务工作主要任务,并将工作分解到具体科室,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机制,各科室、直属机构信息员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日常工作。

  (二)全面梳理,完善制度建设。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根据上级有关通知要求,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梳理政务服务事项166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归集到各对应的目,各县市场监管局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县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开标准统一按照标准目录执行,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解读回应及时。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监测和应对处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舆情应对处置工作。二是做好政策解读。一年来,对《三明市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四张清单”(2021年版)》进行及时政策解读,让群众更加直观、准确地了解政策规定。三是及时回应舆情。针对今年的各类突发舆情,我局立即行动,对涉事的相关企业进行查处,并及时通过全市各媒体及我局网站公开处置结果,回应群众关切。

  (四)突出公开重点。

  1.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公开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方便群众在线查询、下载表格或网上申报。目前我局政务服务事项166项,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63项,办件量总数达4345件,其中自然人办件量2083件,法人办件量2262件。统一在办事窗口向社会公开审批、核准、变更等承办业务依据,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防范随意办事用权,接受群众监督。

  2.公开信用监管信息。完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加快推进了企业信用信息公开。2021年我局在网站通知通告中及时对外公示商事主体失信信息,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充分利用三明市政府网站市场监管执法专题专栏导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反垄断项目清单、行政许可公示、行政处罚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共享平台。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开曝光和惩戒力度,有力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4. 开展在线访谈。今年11月,我局食品安全总监游荣钢参加了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1次。访谈主要围绕“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助推沙县小吃富民产业发展”主题。积极回复网友提出的涉及沙县小吃配料、食品安全抽检、小作坊食品安全等多个方面的问题。访谈中,共收到网民问题19条,现场答复19条,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五)公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

  为方便公众及时了解医疗器械审核审批进度。我局每周发布食品药械审核审批信息。不断完善信息数据库,经批准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信息均在我局网站公开,供公众查询。将监督抽查的检查结果向公众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每月汇总统计食品生产许可相关数据,并在网站公开。通过官方网站加大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力度,主动发布不合格食品处置信息,“两品一械”日常监管等信息。2021年发布食品医疗器械审核审批信息49 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7 期。

  (六)平台建设规范高效。

  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办”,实现企业开办7个环节“一窗通办”,4个工作时办理完成。提升政务服务体验,实现13项许可审批业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通过福建省公共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面向公众和企业开放市场监管领域公共数据资源。地市级目录平台上,开放5个数据目录,已向平台汇聚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合格记录853条、三明市质量12条、福建省质量奖三明市1条、中国驰名商标名单19条、地理标志商标名单61条;我局无自建系统,全业务在省级平台上办理,业务数据由省平台统一向省空间中心汇聚,省局共开放57个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7

行政强制

7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获取政府信息需求上还存在差距。主动公开信息的栏目设置不够优化。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体制,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时限等,提升公开实效。二是优化政府信息专栏中的公开子栏目,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围绕公众关注关切,继续做好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保证政务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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