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工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1-20 16:30

三明市工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信息公开办〔2016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引言: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三明市工商红盾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三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沪明新村60幢,邮编365000,电话:0598-8241603)。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工商职能,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继续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办〔201449号)和《福建省工商系统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闽工商综〔2014214号)文件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二是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以办公室牵头,相关职能科室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制定印发了信息公开大平台暨政务公开标准化八项工作制度,并制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关的文书表式,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步骤、任务、流程以及责任落实,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制度保障。

2.继续做好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清理工作。根据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档案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相关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已发布政府信息的档案移交工作,确保档案信息及时移交到位。

3.继续加强信息解读工作。一是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制度。凡是有关重大决策性事项,在政策出台前,按程序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充分尊重民意,听取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加强对公众反馈信息收集和结果反馈。20156月,在福建省工商红盾网民意征集栏公开征求公众对《三明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二是做好新政策、新方案的解读工作。在三明工商红盾网的工商新闻栏目发布4篇对《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解读文章,并举办1期《深化企业信用监管 推进监管执法机制创新》在线访谈节目。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将三明市工商红盾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作为主要的信息公开载体,各个栏目的内容涵盖工商职能的各个方面,专栏还设计良好的交互性能和便捷的后台管理功能,群众只要在网页当场填写相关内容进行提交,就可实现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查看回复等在线互动,使群众便利地获取政府信息。同时,相关业务科室依照管理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保密审查的要求,发布、管理本科室生成的职能信息,有效的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便捷畅通。同时,提供直接咨询平台,在市工商局一楼设置咨询台,对直接前来咨询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情况的群众,专门接待并解答相关咨询,通过直接互动,现场答询,有效地弥补其他公开形式的不足,丰富工商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加强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一)注册登记、备案信息;(二)动产抵押登记信息;(三)股权出质登记信息;(四)行政处罚信息;(五)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市工商局切实落实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安排,目前,全市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信息均在网上向社会公示。群众可以登录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www.fjaic.gov.cn,点击首页“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模块中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即可查询到经过审批登记的企业信息。

2.加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71号令)的规定,以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精神,市工商局认真做好行政处罚信息的社会公示工作。2015年共在指定的“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公示行政处罚信息92条。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市工商局2013年收入支出决算及2014年预算安排信息均按要求在“福建省工商局红盾信息网”中的“资金信息”专栏予以公开。同时,认真按照上级部署,加大财政性资金公开力度,扎实推进预算执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三公”经费等到信息公开工作。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认真落实《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三明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采购流程,不断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透明。2014年,我局共实施集中采购项目3项,项目金额61.94万元,各项集中采购项目信息均在“三明市政府采购”(http://www.smzfcg.gov.cn)公开公示。

(五)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根据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和《省工商局关于做好市县区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机构和人员编制划转工作的通知》精神,目前,市工商局已不再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相关职责已经划转至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加强信用信息公开。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规定,全市工商系统行政处罚信息、企业登记信息等,均在“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全市30860余户企业基本信息可通过平台查询。2015年全市共有10185企业通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成功申报了2013年度年报,有4358户企业通过公示平台成功申报并公示了企业即时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组织机构11条;规范性文件5条;监督检查情况2条;工作动态35条;其它主动公开信息22条。

(三)信息公开形式

网站公开75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5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历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9件。其中7件是信函受理,2件是当场受理,主要涉及企业注册登记相关信息等方面内容。

(二)受理办理的情况

已全部答复,同意公开。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没有不予公开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以及历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以及历年来,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局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个别科室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少、范围窄等问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提高网站服务功能,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切实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5年,我局现场接待咨询政府信息公开8人次,接听咨询电话24人次。

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75

87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75

87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1

7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9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9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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