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206-3000-2025-00043
  • 备注/文号: 明双随机〔2025〕1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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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三明市“双随机、一公开” 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6-23 08:52

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协作工作机制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高质量发展,我办于6月5日向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征询抽查工作计划,并在各成员单位反馈检查计划的基础上汇总编制了《三明市“双随机、一公开” 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落实以下工作要求。

  一、着眼公平精准规范,推进差异化分类监管

  (一)科学制定实施年度抽查计划。坚持问题导向,根据联合抽查清单,制定印发本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抽查工作计划,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或本部门官网向社会公示。各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抓好计划实施,各相关配合部门要密切协作共同落实。对已列入抽查工作计划和本部门单独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清单事项涉及的监管领域,原则上不再单独部署专项检查和“全覆盖”巡查。

  二)全面推进差异化精准监管。各成员单位依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原则上对A类企业“无事不扰”;对B类企业,依法适当低于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先开展书式检查等非现场监管,未发现问题的可不开展现场检查;对C类企业,实行更严监管,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D类企业,实行最严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尚未建立分级分类制度的,可先适用市场监管部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

  (三)合理确定抽查检查频次。对一般领域(即非涉及健康安全的重点领域)的信用风险一般企业(B类),一年检查不得超过1次;信用风险较高(C类)企业,一年不得超过2次;信用风险高企业(D类)根据监管工作实际需要确定。对重点领域企业,一年检查不得超过法定检查次数上限,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着眼于联合联动,优化监管流程

  (四)强化协同联动检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对涉及检查事项多、频次高的行业领域,坚持以跨部门联合抽查为原则、部门单独检查为例外,健全完善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推进“综合查一次”在跨部门联合抽查中的应用。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拓展跨部门联合监管的领域和方式,主动协调、积极参与各项联合检查任务,实现“内部综合+外部联合”双随机监管。

  三、着眼于文明有序,提高检查质量

  (五)依法规范实施抽查。进一步运用省地方标准《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DB35/T 1792—2018),紧扣检查前、中、后等重点环节,健全检查程序,优化检查流程,规范检查执法用语,依法规范开展抽查检查,保障公开公平公正监管。

  (六)推行服务型监管执法。健全执法检查“两张清单”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应处罚的,既按规定开行政处罚单,又针对问题开整改辅导单,服务引导企业尽快整改合规经营。用好包容审慎执法“四张清单”(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清单),让监管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七)推进检查员队伍建设。合理细分设置检查领域和行业,建立涵盖监管执法人员和技术核查、审查人员的复合型检查员队伍。鼓励检查员“一专多能”。

  (八)持续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制作检查执法短视频、监管执法指引等“实战指南”,配好配齐执法检查装备,加强基层检查人员思想政治和业务技能培训,切实提升监督检查效能。

  四、着眼于闭环管理,强化结果运用

  (九)推进检查信息归集公示共享应用。落实“公示即监管”要求,推动涉企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及时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福建),做到检查监管信息应归集尽归集、应公示尽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监管公开透明。依据检查结果信息,动态调整信用风险分类,探索经营主体综合性信用评价,为新一轮抽查检查提供指引。

  (十)强化抽查检查与执法办案无缝衔接。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抽查中发现各类问题后续监管衔接。发现案件线索及时移送至本部门执法办案机构,做到抽查任务单号、检查对象名称与相关行政处罚决定精准关联,实现监督检查与执法办案双向联动,有效形成监管闭环。

  (十一)推进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双同步”。建立行政处罚(含信息公示)通知书和信用修复提示函“一书一函同达”制度,推动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同步实施。推进信用修复部门协同办、“网上办”,依法支持失信企业高效快捷重塑信用。

  (十二)加强检查督查评估反馈。加强评价督导检查,组织对本单位、本系统检查情况进行再检查,督促基层提升检查质量。科学评价相关检查工作的合规性、完整性、精准性,重点核查相关抽查工作是否发现问题、是否存在问题未发现情况,坚决防止任性检查、多头重复检查、运动式检查、形式主义检查等问题。

  五、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十三)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完善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适时召开联席会议或联络员会议,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强化推进全年工作落实。全市各地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内部职责分工,健全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工作保障,推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十四)抓好信息宣传。加强调研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交流通报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推动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工作机制办公室要及时报送重要工作信息动态,并于2025年7月4日、12月14日前,分别向我办报送2025年上半年工作小结,全年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打算(包括抽查计划),总结材料应包括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和案例等内容。

  (十五)严肃工作纪律。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要严格执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等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坚决防范检查监管中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对发现执法检查人员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等问题线索,及时依规依纪移送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附件:三明市“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计划

  三明市“双随机、一公开”

  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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