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206-3000-2025-00034
- 备注/文号: 明市监函〔2025〕39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0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答复类别:B类
民盟三明市委员会:
《关于加强三明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的建议》(第20254063号)由我单位会同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加强住宅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在用住宅电梯12283台,为保障全市电梯运行安全,加强住宅电梯安全管理,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强化服务意识,主动提供相关信息。一是收集汇总形成《三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装维保单位信息汇总表》,并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示,为群众加装电梯提供信息支持。二是每年对全市电梯(安装)维保单位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价,并于当年3月份公布上一年度评价结果,为群众选聘维保单位提供参考。三是认真答复群众对电梯(安装)维保单位的资质、品牌、选型、配置、施工过程等疑问问题,2024年共接到涉及电梯咨询电话16次,来人来访3次,受到群众满意肯定。
(二)强化联审联批,简化安装监检流程。全市电梯安装告知和安装过程监督检验已实行网络办理,电梯安装单位登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即可提交申请,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实现业务申报一趟不用跑。安装完成并经监督检验合格的电梯,可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办理使用登记。
(三)强化安全监管,保障电梯运行安全。一是“四个从严”助力加装电梯安全管理。从严把好设备质量安全关,严格实施技术审查,禁止贴牌等质量不过关的产品流入三明市场;从严压实使用管理主体责任,依法责令整改使用管理主体责任不明确的电梯,引导委托专业物业公司或电梯维保企业承担电梯日常使用管理责任,确保电梯安全有人抓、有人管;从严强化维保质量日常监管,常态化开展“双随机”维保质量监督抽查,每年对全市电梯维保单位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倒逼维保单位提高服务质量;从严加强问题电梯整治,组织开展电梯维保质量专项整治,对检查或运行中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依法关停并责令整改,坚决杜绝设备“带病运行”。二是畅通渠道及时处理涉梯投诉。畅通电话、网站、信箱等投诉举报途径,高度重视“e三明”、群众来信来访等涉电梯相关投诉,及时予以处理解答,群众普遍给予满意评价。三是智慧赋能电梯物联网线上监管。组织全市电梯(安装)维保单位接入全省电梯物联网监管系统,时时传输电梯运行状态数据,实现电梯安全线上监管;全面推广电梯扫码维保,落实签到签退扫码定位,维保记录在线可查。四是压实物业企业电梯管理责任。将电梯管护合同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补充合同,明确物业企业对新建电梯的管理责任,制定相应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要求。各级物业主管部门将电梯管护纳入物业项目年度考评星级评定和日常安全检查中,督促物业企业落实电梯管理责任。
(四)强化底线思维,提升应急救援效率。一是督促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做好人员值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保证轿厢应急报警装置等设施完好、通信畅通,加大对轿厢报警装置失效、值班电话无人响应等问题的查处力度;二是依托消防应急救援平台,构建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网络,保障困梯乘客以安全、快速、科学的方式得到解救;三是组织电梯维保单位开展应急救援互助合作,就近调动维保人员,减少在途时间,快速响应救援。
(五)强化工作部署,推进老旧电梯安全性能技术评估。一是提出评估目标,根据《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和《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老旧电梯安全性能评估攻坚战的通知》,市局制定了老旧电梯安全性能技术评估攻坚战行动方案,对首次使用登记日期在2010年1月1日以前的老旧电梯于2025年年底前全部完成评估,2026年1月1日起建立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动态清单销号管理机制,每年实现上一年度增量清零。二是全面摸清底数,运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并协调省特检院三明分院、各电梯维保单位等,梳理老旧电梯底数,建立《老旧电梯安全评估销号清单》,同时强化落实责任人员和评估期限要求,督促使用管理单位及时申请安全评估,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三明全市超15年以上在用老旧电梯数量共1291台(其中乘客电梯1243台,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48台),已累计完成老旧电梯评估636台。三是推进隐患整改,在开展安全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安全评估意见,建立《暂无法开展安全评估和安全评估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电梯销号清单》,督促使用管理单位落实问题整改闭环,及时消除老旧电梯事故隐患。四是严格费用公开,省特检院三明分院在《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三明分院关于开展老旧电梯安全性能评估工作的告知函》上公示电梯安全评估收费标准:10层及以下电梯2600元/台,电梯层数每增加一层,加收60元。
(六)提高服务意识,持续开展高考和中考期间电梯安全服务保障。自2020年起,我局在高中考期间,组织维保单位派出应急救援保障小组在各住宅小区附近值守,一旦有考生困梯,第一时间快速响应并实施救援,确保了广大考生乘梯安全,该做法得到省市场监管局肯定。2024年高考和中考期间各维保单位派出640余名应急救援人员在各住宅小区蹲点值守,市局和各县级局派出480人次现场督导,在电梯轿厢内张贴温馨提示1.2万余份,考试期间全市均未发生考生困梯事件。
(七)提升安全意识,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积极组织各维保单位深入住宅小区开展电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组织应急演练活动,提高群众的电梯安全意识,让广大使用单位和业主知晓,开展老旧电梯安全评估既是履行《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也是发现和消除电梯安全隐患的重要途径,住宅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及修理、改造、更新的相关费用可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市局联合三元区市场监管局、三明市电梯协会分别于6月29日、11月15日开展“进社区”活动,向居民讲解电梯安全知识、与小区物业、居民代表联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2024年以来,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活动2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八)规范资金使用,保障电梯维保支出。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严格依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暂行办法》《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省住建厅《关于紧急情况下使用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受理、审批、拨付维修资金,为已交存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包含电梯在内的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提供资金保障,充分发挥专项维修资金效用。
(九)加强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将特种设备(含住宅电梯)安全监管纳入市政府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健全会商研判机制,组织市场监管、住建、公安、城管等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定期召开风险防范会议,加强工作衔接和联动。
二、下一步工作
结合您的建议,我们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电梯安全宣传。结合“安全生产月”、“电梯安全宣传周”、“特种设备安全日”等主题活动,深入住宅小区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和电梯困人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乘梯意识和能力;与住建、城管、发改等部门共同做好使用15年以上老旧电梯安全技术性能评估与更新改造相关政策宣传,让群众了解政策、享受政策,提高群众对电梯安全评估的积极性。二是明确相关管理职责。做好政策解释、部门协调以及电梯使用管理过程中的矛盾调处等工作,进一步明确电梯所有权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的具体职责。三是加强维保质量监管。结合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深入开展电梯维保质量整治,促进电梯维护保养与运行质量提升,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四是设立后期维护基金。电梯改造修理、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等基本上是可以预见的。建议由相关业主在增设电梯时约定后续费用筹集分摊等事项,设立后期维护专项基金,资金来源可以从业主自筹、公共维修基金、吸收社会资本、利用电梯投放商业广告、电梯有偿使用等方面;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出台惠民政策,从小区公共部分的收益中列支部分资金作为电梯维护资金,为电梯的后期维护提供保障。
领导署名:肖世宣
联 系 人:刘乐忠
联系电话:0598-8222653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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