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206-3000-2023-00104
  • 备注/文号: 明市监质监〔2023〕89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5-2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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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01-12 15:57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相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科学有序推进源头减量替代,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经研究,决定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工作实效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要充分认识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 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市监质监发〔2023〕24 号)的主要任务等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强化监管执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二、紧盯行动重点,狠抓工作落实

  (一)加强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局要结合实际,对本地区聚乙烯农用地膜、塑料购物袋等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摸清企业底数,尤其是对作坊式小型生产企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生产厚度小于0.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是否有效开展产品质量出厂检验,是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符合 GB 13735-2017《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 21661-2020《塑料购物袋》等相关标准的塑料制品。

  (二)加强重点区域突击检查。各县(市、区)局要组织对农资经销商、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塑料制品经营单位开展突击检查,重点检查是否销售厚度小于0.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 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塑料制品。

  (三)强化质量监督抽查。各县(市、区)局要积极配合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的生产和经营领域聚乙烯农用地膜、塑料购物袋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扎实做好监督抽查发现问题企业和问题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对重点企业、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形成闭环管理。

  (四)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要加强对商品过度包装,可降解塑料虚标、伪标等行为的执法监管,加大塑料购物袋、聚乙烯农用地膜产品综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标农膜入市下田。强化内部协同,实现监督与执法高效衔接,结合监督抽查结果在重点地区开展专项执法。对拒绝接受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对生产环节发现问题的企业,要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限期整改,追溯不合格产品流向。对销售环节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依法及时查处。不合格产品为本辖区以外生产者生产的,要及时向生产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管和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对检查发现问题企业和产品,要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坚决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坚决曝光,推动失信惩戒落实到位。

  (五)积极开展塑料制品、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加大绿色产品认证的宣传推广,鼓励更多企业申请,推动认证结果采信,积极引导行业、社会消费者、电商企业、寄递企业使用通过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助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促进塑料及快递包装行业绿色发展,支持再生原材料利用和产品再回收利用。

  三、明确职责分工,增强工作合力

  要明确职责,分工协作,齐心协力抓好专项行动。各县(市、区)局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做好专项行动的部署安排、组织协调和情况材料汇总上报,负责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和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消保部门负责对农资经销商、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塑料制品经营单位开展检查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做好12315热线相关消费投诉调处工作;认证检测部门负责组织推动塑料制品、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工作,助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促进塑料及快递包装行业绿色发展;标准化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指导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推动企业在过渡期内加快贯标筹备进度;执法稽查部门负责加大塑料购物袋、农用薄膜产品、商品过度包装综合执法,严厉查处可降解塑料虚标、伪标等行为。

  四、强化宣传引导,做好信息报送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于每月12日前,将近 1个月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的报表和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局质量监督科,12月 5日前将整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送市局。工作情况内容包括印发政策文件、各类检查表单、现场检查照片、开展重大活动和取得的工作成效,以及治理工作中形成的典型案例和好经验好做法等。重要情况、重大案件要第一时间报送。

  附件:1.三明市2023年塑料污染治理重点工作统计表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三明市2023年塑料污染治理重点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             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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