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206-3000-2023-00072
  • 备注/文号: 明强市办〔2023〕9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9-1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第六届(2021-2022年度)三明市质量奖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09-18 17:1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精神,推动质量强市建设,根据《三明市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明政文〔2020〕10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六届(2021-2022年度)三明市质量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具备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向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

  二、申报条件

  (一)在三明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的企业或组织(已获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不参评,已获三明市质量奖的企业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二)主导产品质量或服务严于国家(行业)标准要求;依法接受国家法定的质量管理部门监督检查;产品在国家、省级、市级质量监督抽查中连续三年合格;出口产品三年内未因质量问题被进口国通报;

  (三)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实行卓越绩效管理成效显著,质量管理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

  (四)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生产经营规模、实现利税、净上缴税收、总资产贡献率居同行业前列;

  (五)依法纳税,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六)连续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无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三、评定依据

  (一)《三明市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

  (二)《第六届(2021-2022年度)三明市质量奖评审细则》(详见附件4)。

  四、工作流程

  (一)申报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第六届(2021-2022年度)三明市质量奖申报表》(附件3),申报表可从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三明市质量奖专栏(网址:http://gsj.sm.gov.cn/)下载,并附如下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或组织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复印件;

  2.申报主体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法律法规规定的列入生产许可范围和强制性认证要求的,以及其他需要行业资质证书的,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县(市、区)税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近三年(2020~2022)的税收证明、安全生产情况证明、环保情况证明;

  5.会计师事务所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申报企业或组织近三年(2020~2022)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复印件一式三份(若申报企业为上市公司的,提供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复印件);

  6.2020年以来国家、省级质量监督抽查报告(复印件一式三份);

  7.自我评价报告(根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原则要求字数不超过2万字);

  申报材料要求统一按A4格式打印,申报表及证实性材料装订成一册,一式三份。同时申报企业或组织需递交一份含所有申报材料的光盘。

  (二)资格审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以及申报资格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出具审查意见后报当地政府签署推荐意见,并将申报材料报送三明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质量强市办,设在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质量强市办按照《三明市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申报条件的要求,对所有申报企业或组织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申报企业或组织进入材料评审。

  (三)材料审查。市质量强市办从福建省质量奖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至5名专家组成材料评审组,对申报企业或组织的申报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并提出可否进行现场评审的建议。

  (四)指标公示。市质量强市办在市级媒体上向社会公示申报企业或组织的质量经济指标。

  (五)确定现场评审企业或组织名单。市质量强市办组织对评审组的材料符合性审查意见、公示结果和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集体审议,确定符合现场评审的企业或组织名单。

  (六)现场评审。市质量强市办组织现场评审组按现场评审标准和要求,开展现场评审,出具现场评审报告。

  (七)提出获奖候选名单。市质量强市办组织对现场评审情况进行审议,产生获三明市质量奖候选名单,并将相关的全部材料一并报送三明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

  (八)审定获奖建议名单。三明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获奖企业或组织的全部材料进行集体审议,确定获奖企业或组织建议名单。

  (九)获奖建议名单公示。市质量强市办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获奖企业或组织建议名单。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市质量强市办核实,并报送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再次评议。

  (十)批准与公布。三明市人民政府批准三明市质量奖的最终获奖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把争创三明市政府质量奖作为质量提升的主要举措、提升供给侧水平的重要手段,积极动员本地区绩效管理先进企业参与创奖,扎实做好宣传摸底、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和材料上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在《第六届(2021-2022年度)三明市质量奖申报表》中出具资格审查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当地政府签署推荐意见,连同组织申报和资格审查工作情况、本县(市、区)申报企业或组织汇总表(见附件1)、本县(市)申报企业或组织公示指标汇总表(见附件2),于2023年11月10日前上报市质量强市办。对逾期上报或上报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作退件处理。

  (二)申报企业或组织应严格按照第六届(2021-2022年度)三明市质量奖申报表和《第六届(2021-2022年度)三明市质量奖评审细则》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确保申报材料属实、数据准确。申报表中的所有项目均须完整填报,原则上不得空缺,若有空缺,申报企业或组织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将作退件处理。对申报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或组织,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申报企业如果以集团公司或母公司名义申报,则下属的所有子公司和分公司均要纳入申报范围,不得自行删减。母公司或集团公司已经获奖的,其下属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再次参与申报。申报主体必须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得以子公司或分公司的认证来代替。

  (四)参与三明市质量奖工作的人员要坚持三明市质量奖评奖原则,严格纪律,确保科学、公开、公正。

  市质量强市办联系人:魏榕烁,夏雪玲;联系电话:8270316;电子邮箱:1195846141@QQ.com;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沪明新村60幢。

  附件:1.第六届(2021-2022年度)三明市质量奖申报企业

  或组织汇总表

  2.第六届(2021-2022年度)三明市质量奖申报企业

  或组织公示指标汇总表

  3.第六届(2021-2022年度)三明市质量奖申报表

  4.第六届(2021-2022年度)三明市质量奖评审细则

  三明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县(市、区)第六届(2021-2022年度)

  三明市质量奖申报企业或组织汇总表

序号

企业或组织名称

地  址

主要产品名称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手机

传真

邮箱

地址

备注

                   
                   
                   
                   
                   
                   
                   
                   

  县(市、区)第六届(2021-2022年度)

  附件2

  三明市质量奖申报企业或组织公示指标汇总表

序号

企业或组织名称

企业或组织地址

主要产品或服务

所属

行业

年 份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纳税总额

(万元)

申报财务指标的审计单位

                 
                 
                 
                 
                 
                 

  注:表格中所有信息应来自企业或组织申报材料,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认真核实。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