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206-3000-2023-00054
  • 备注/文号: 明双随机办 (2023)1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4-1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三明市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3-04-10 17:45

  

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意见》(闽政〔20196 号)和《福建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3 年福建省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闽市监信〔202368 号),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制定了《2023年三明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落实以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顶层设计和重要改革。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对推动形成高标准的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大创新,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制度,要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方式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各类监管执法行为,从制度上杜绝多头重复检查、随意任性执法等问题,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在宽松、公平、公正的监管环境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强化联合监管

  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进一步健全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总牵头,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参与的长效监管机制。持续细化深化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协调,对涉及监管领域多、检查频次高的行业领域,以跨部门联合检查为原则、部门单独检查为例外,统一组织任务抽取,统一开展名单比对,统一实施联合检查,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打扰。

  三、科学组织实施

  坚持公开、公正原则,根据抽查计划,实时随机抽查检查对象。要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因地制宜选择检查人员随机选派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对抽查检查结果信息要依法公开,并落实好后续监管、执法查处、联合惩戒等措施,切实做到依法打击震慑违法行为、有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作为我市“营商环境指数考评”“平安综治建设考评”“绩效考评”的重要考评事项,请各单位务必重视,明确负责科室和人员,每季度根据单位司机工作开展情况,填写并上报季度工作统计表(见附件3),及时将检查结果于5个工作日内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福建)并向社会公示,及时报送开展跨部门工作相关文件扫描件,于11月底前报送本单位双随机工作总结。

  附件12023年三明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附件2:三明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版)

  附件32023年度三明市“双随机、一公开”季度工作统计表

  三明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

  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341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