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206-3000-2023-00033
  • 备注/文号: 明市监药〔2023〕69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5-1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三明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05-10 16:06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有关科室、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药监局2023年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化妆品监管相关法规宣贯,持续提升公众对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的认知水平根据《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药监局2023 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闽药监科函〔2023130 )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3522日至528日。

  二、活动主题

  安全用妆,共治共享。

  三、宣传重点

  (一)进一步加强《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宣贯;

  (二)加强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知识的宣传。

  四、活动内容

  (一)宣传周启动仪式

  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围绕“安全用妆,共治共享”的主题,多种形式启动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营造安全用妆的浓厚氛围。(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局)

  (二)举办“爱肤日”活动

  围绕牙膏安全使用知识,通过开展专家义诊、科普讲座等活动,提升公众安全使用牙膏的意识。(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局)

  (三)组织参加网络公益培训

  宣传周期间,国家药监局将围绕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针对监管法规政策、质量安全管理、相关科普知识等模块开展网络公益培训。要组织好监管人员和监管对象积极参加网络公益培训,加强对监管法规政策、质量安全管理、相关科普知识等内容的学习。(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局)

  (四)推广化妆品科普宣传视频及科普知识

  依托“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加强安全用妆宣传力度,推广国家药监局制作的化妆品科普宣传视频,发布宣传海报以及化妆品安全知识等资料,提高公众安全用妆知识普及率。(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局)

  (五)组织参与并宣传推广化妆品安全网络知识答题

  组织发动监管人员、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从业人员以及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化妆品安全网络知识答题,并通过官方网站等平台宣传推广,寓教于乐,精准传播化妆品安全知识。(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局)

  (六)发布化妆品消费提示

  通过官方网站、微信等平台发布化妆品消费安全提示,引导广大消费者安全理性消费,有效规避化妆品消费风险和消费纠纷。(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局)

  (七)LED屏滚动宣传

  在宣传周期间,发动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利用各自单位的LED屏持续播放安全宣传周相关内容,增强宣传周活动的关注度,扩大宣传面,提高社会知晓率。(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局)

  (八)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

  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进校园、进社区活动,面向儿童、家长、教师,播放科普视频,发放宣传册举办科普讲座,提供现场咨询,宣贯化妆品法律法规,普及化妆品安全常识和使用误区,提升公众安全用妆意识。(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局)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细化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局、市局各有关科室和直属单位要将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作为一项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活动,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化妆品安全治理,推动形成共治共享格局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局要按照确定的统一宣传主题和标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制定既突出主题又立足本地实际的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舆情监测。各县(市、区)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宣传周期间要做好化妆品监管、消费安全等相关舆情的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情环境平稳有序。

  (三)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反馈信息。请各县(市、区)局做好宣传周活动的资料收集和总结工作,并于2023年612日前将总结、图片(附文字说明)及活动情况统计表报市局药化科,联系人:余晨敏,电话:8244786

  附件:2023年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5月10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3年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

  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电话:

序号

  宣传形式

  数量

  1

  出动人员数(人次)

   

  2

  发放宣传材料(份)

   

  3

  现场咨询活动(场/人次)

   

  4

  受理投诉举报(件/已处理件)

   

  5

  媒体报道宣传(篇)

   

  6

  播放科普公益LED(次)

   

  7

  制挂横幅标语(条)

   

  8

  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进校园、进社区等专项宣传活动及参加人数(场/ 人次)

   

  9

  开展化妆品科普讲堂、讲座、培训(期/人次)

   

  10

  开展网络、微信、微博的科普宣传专项活动(次/参加人数)

   

  11

  制作展板(个)

   

  12

  开展其他化妆品科普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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