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206-3000-2023-00024
  • 备注/文号: 明市监函〔2023〕30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4-2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202340000000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04-24 09:49
 

                                            答复类别:B

黄芳委员:

  《关于推行电梯安全责任险的建议》(第2023400000009号)由我单位会同市财政局、市银保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33月底,我市各类在用电梯共13913台,其中乘客电梯12905 台,载货电梯512台,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436台,其他类型电梯60台。根据电梯维保单位上报的数据统计:我市目前已投保电梯安全责任险的电梯共4499台(约占全市电梯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由使用单位(物业公司)自行购买保险的1011台,由维保单位购买保险的3488台(含由电梯制造单位负责维保并统一购买整体保险的1896台);按投保的保险公司划分,其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005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869 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746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417台,其他保险公司1462台。每台电梯每年的投保费用在50-400元之间,大部分在100元以内。

  二、主要举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七条“国家鼓励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和《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建立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鼓励电梯生产、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单位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提高事故赔付能力”。近年来,我局主要采取以下举措推广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一是开展安全宣传。在每年的全市电梯安全工作会和高中考电梯安全保障动员会上,鼓励参会的电梯维保单位积极投保责任保险,降低事故赔付风险;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积极开展电梯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鼓励物业公司积极投保,加强事故应对防范。二是出台鼓励政策。如2022年,我局联合市城管局、住建局出台《转发福建省市场监管局 福建省住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使用安全工作的通知》(明市监特安〔2022〕15号),要求推动电梯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培育和推行电梯安全运营管理新模式,为电梯购买安全和“养老”保险。三是纳入年度评级。在对全市电梯维保单位开展年度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价时,对实施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监察机构确认属实的,按已实施的台数/所维保的台数的比例对维保单位进行奖励加分。

  三、原因分析

  近年来,随着保险意识的深入人心,我市电梯投保安全责任险的数量逐年提高,但仍有三分之二电梯尚未纳入保险,主要有以下四方面因素导致:一是投保主体因素。由于国家对购买电梯责任保险是采取鼓励政策并非强制,造成各类投保主体普遍积极性不高,有的是电梯使用单位投保,有的是维保单位投保,一些维保单位是以甲方向其购买电梯维保服务赠送电梯责任险的形式投保,还有的是电梯制造厂家全国统一购买的整体保险,总体来说厂家和维保单位投保积极性高于使用单位的投保积极性。二是事故风险因素。近年来,全国范围内电梯事故虽有发生,但总体事故发生率极低,截至2022年底,全国电梯总量964万台,2022年全国发生电梯事故22起,事故发生率为每万台0.0228起,我市近10年来也未发生过乘客伤亡事故,总体安全态势平稳。三是设备本体因素。截至20233月底,我市共有在用15年以上老旧电梯325台,10年以上电梯2348台,分别占全市电梯总量的2.33%16.88%10年以下电梯占多数。四是财政扶持因素。根据市财政局反馈,截至目前,我省及其他各地市均未制定出台电梯投保责任保险补贴的相关政策措施。我市及各县(市、区)受财力和财政支出等因素制约,目前也尚未出台电梯投保责任保险补贴的相关政策措施。

  四、下阶段工作打算

  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下阶段,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大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推广力度:一是加强部门协作。我局将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管职责,加强与市财政局、市银保监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市财政部门将加强与省财政厅沟通对接,待省上出台相关补助政策后,按上级要求,视我市财力制定配套执行措施;市银保监局将积极推动辖区保险机构加强企保互动,推动保险机构根据电梯服务类型,制定电梯安责险相关投保细则,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将联合银保监局、保险机构在“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电梯安全宣传周”等活动期间,加大电梯安全责任险宣传推广力度。同时,利用各类工作会议,加强针对电梯维保单位和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宣传,特别是针对梯龄超过10年以上的使用单位重点进行宣传,鼓励积极参与投保。三是给予评级加分。按照《福建省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规定,继续对已投保电梯责任险的电梯维保单位,按已实施的台数/所维保的台数进行奖励加分,增强维保单位投保积极性。四是创新体制机制。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电梯按需维保和检验检测方式改革,对实施按需维保的电梯,要求必须投保安全责任保险;同时,大力培育集电梯使用管理、维保保养、定期检测等安全主体责任于一体全包式服务的专业化、规模化电梯运营管理新模式的市场主体,为电梯购买安全和“养老”保险,提升电梯安全水平。

  电梯安全是一个较复杂的社会性问题,其监管职责涉及政府多个部门,抓好电梯安全工作更离不开各级人大、政协和社会多方面的重视、支持。感谢您的宝贵意见,望今后能一如既往地关注电梯安全,关心和支持我局工作。

  领导署名:肖世宣

  联 系 人:刘乐忠

  联系电话:0598-8222653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4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