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206-3000-2022-00119
- 备注/文号: 明市监综〔2022〕146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9-1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指导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个私协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更大作为,促进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形势下发挥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作用助推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市监办发〔2022〕224号)和《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形势下发挥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作用助推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闽市监综〔2022〕197号),现就新形势下发挥个私协会作用助推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挥个私协会政治引领作用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个私协会紧密联系个体私营企业的优势,指导个私协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个体劳动者第五次代表大会贺信和在三明市沙县考察调研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的政治引导和思想教育围绕新发展格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指导个私协会紧紧围绕政治建设和服务兴会宗旨,将服务个体私营企业健康发展作为基本职责。党的二十大召开后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高潮,以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个体私营经济各项工作。
(二)推进“小个专”党建。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把“小个专”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按实际分工,不断扩大“小个专市场主体党的组织和工作“两个覆盖”,逐步提高党的工作和党的组织在个体私营经济组织中的覆盖面,形成党建和发展相互促进、相互提升的工作势态;加速各县(市、区)“小个专”党建工作的推进,全力抓好工作队伍、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的落实,采取线上教学、线下集中面授等方式加强“小个专”党组织书记、党员骨干和党员的理论知识和理想信念教育;推进“小个专”党建联系点、示范点建设,构建梯次“小个专”党建工作布局;开展“党员诚信示范(店)企业”建设,进一步增强个体私营企业的荣誉感,提升个体私营企业诚信度。
(三)加强个私协会党组织建设。坚持政治建设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在条件允许和成熟的基础上,各级个私协会应建立健全党组织,强化政治建设,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抓好个私协会各项工作推进落实,真正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
二、发挥个私协会服务发展作用
(四)加强个体私营企业走访。支持个私协会开展个体私营企业走访活动,结合企业年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开展“问情服务”,了解个体私营企业真实需求和困难所在,进一步密切与个体私营企业的联系。通过“送政策、送法规、送服务”,指导个体私营企业用好各项减负纾困政策,增强信心、创新发展。
(五)推进劳务用工服务。发挥全市信息优势,深化省内、外区域性劳务用工的合作机制建设。抓好线上、线下招聘会宣传组织工作,为个体私营企业提供用工服务。
(六)推进投资贸易合作。支持个私协会参加各类投资和贸易交流活动,积极推进我市个体私营企业参与全国各地企业在投资贸易、项目推介、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合作交流,不断扩大做强本市商业队伍和商业品牌。
(七)开展商事代理服务。指导个私协会推出企业信用建设服务,督促会员和市场主体主动年报,大力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各类法律法规,降低企业失信比率。通过法规教育培训提高企业诚信守法的自觉性。有条件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个私协会开展无偿代理服务,为个体私营企业开办提供注册登记和经营事项变更等服务。
(八)推进金融信贷服务。指导个私协会组织多维度、多层次银企座谈与交流,持续推进个体私营企业融资贷款服务。支持个私协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科技手段推进银企合作机制,促进个体私营企业信用贷款体系建设。
(九)加强法律援助服务。健全个私协会内设机构,配齐工作人员,强化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加强会员间经济纠纷等内部矛盾调解。
(十)开展强企服务系列活动。支持个私协会开展促进个体私营企业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强企服务”系列活动通过举办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产品质量检验、企业计量规范建设和企业标准建设等方面的宣传培训,促进个体私营企业“强筋健骨”,提高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的能力。
三、发挥个私协会协同治理作用
(十一)支持个私协会在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上、下联动机制建设,发挥协会在扶持个体工商户组织优势和作用,各级个私协会要主动汇报工作,反映会员诉求,积极完成上级职能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十二)支持个私协会承担市场主体调查和课题调研任务。指导个私协会通过开展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跟踪调查、市场主体活跃度抽样调查等,及时掌握个体私营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第一手资料,为政府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十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按照法治宣传规划要求,指导个私协会广泛宣传与个体私营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个体私营企业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思维,做到知法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维权,自觉成为法治社会的参与者和建设者。加强政策和经济形势宣传,让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者吃下政策“定心丸”,享受到政策实惠,坚定创业发展信心。
(十四)开通政企“直通车”。充分利用微信、短信等方式发布推送产业政策、法律规章、惠企措施,受理个体私营企业有关咨询,帮助企业了解掌握并及时享受优惠政策。搭建政企交流平台,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推进职能部门和企业面对面的交流,指导个体私营企业依法生产经营,促进职能部门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勤政廉政。
(十五)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指导个私协会在个体私营企业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活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及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活动等,通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领个体私营企业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指导个私协会加强与工商联(商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联系,持续深化精神文明联创共建活动。
(十六)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指导个私协会加强先进典型培育和宣传,造就一大批政治上自信、发展上自强、守法上自觉、行为上自律的个体私营先进典型,积极推荐个体私营领域先进典型参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贡献力量;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鼓励个体私营企业传递正能量、展示新形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高质量发展中团结互助、共同富裕。
四、夯实基础,加强个私协会自身建设
(十七)加强队伍建设。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指导个私协会推进自身建设。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中,对已脱钩的个私协会,要做到脱钩不脱管,开展正常工作。要指导个私协会建立健全个私协会机构,配齐工作人员,按章程要求,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心协会工作的人员和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的会员充实到协会,并加强管理与考核;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入协会议事和决策机构;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注重实践锻炼,营造成长平台,全面提升协会干部队伍素质。
(十八)完善组织机构。指导个私协会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推进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指导个私协会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支持个私协会根据《章程》规定,推进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工作机制改革,充分发挥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会)的领导和决策作用;加强监事会工作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监事会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会)的监督作用。妥善解决地方个私协会基层组织不够巩固、人员队伍缺乏稳定、人员经费明显不足、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困难问题,着力规范会员入会工作和会费收支管理,制定会员费收支财务管理制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拓展办会经费渠道,保障个私协会开展服务会员的业务活动所需经费。
(十九)加强管理指导。切实履行好对个私协会工作的指导职责,从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业务发展等方面加强管理和指导。要把个私协会工作纳入市场监管工作大局,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加强监督检查,指导个私协会建立健全协会日常办事机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协会创新发展。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做好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对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市场监管局报告。
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形势下发挥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作用助推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形势下发挥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作用助推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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