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206-3000-2022-00042
- 备注/文号: 明市监食生〔2022〕42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3-3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糕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市监办函〔2022〕2号)和《三明市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市监食安〔2022〕19 号)的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食品生产环节开展糕点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糕点食品生产企业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简称糕点生产企业)风险隐患排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着力防范微生物污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过氧化值超标等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
全市内所有糕点生产企业,主要四类:
1.2021年以来抽检监测发现不合格或存在问题的企业;
2.被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的企业;
3.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
4.向学校等集体用餐单位供应预包装食品的企业。
(二)重点问题
1.未持续保持食品生产许可条件,超范围生产,生产环境条件脏、乱、差;
2.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3.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标签标识不规范;
4.生产记录不规范;
5.产品出厂检验制度没有落实;
6.问题产品未实施召回,未分析查找原因,并进行整改。
三、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
组织辖区内糕点生产企业按要求进行自查,同时从学校等集体用餐单位入手摸排供校糕点生产企业名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完善生产条件。
(二)现场检查阶段(4月21日至6月15日)
各县级局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三明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明市监食生〔2022〕20号)的要求,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工作。
(三)总结督查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
各县级局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四、工作任务
(一)组织企业自查: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改善生产条件,严格落实生产过程控制,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到位,及时报告自查中发现的风险问题及整改情况。
(二)开展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许可条件保持情况;
2.原辅材料索证索票情况:检查原辅料的进货查验记录和供应商资质,重点抽查糕点的原料检验合格证明;
3.生产控制情况:查看相关投料记录、温湿度控制记录等,重点检查糕点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
4.出厂自检情况:抽查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查看是否按照产品执行标准和审查细则开展出厂检验,原始记录是否保存完好;
5.标签标识情况:查看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
6.贮存运输情况:查看仓库、运输条件是否满足保证质量安全的需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督检查。各县级局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与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切实落实监管责任。要对企业开展全面整治,重点排查企业在原辅料把关、生产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等方面存在的风险。
(二)强化抽检监测。各县级局要结合年度监督抽检计划,开展抽检监测。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对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性微生物、食品添加剂、过氧化值等项目的进行监督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严格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召回问题产品,查找问题原因,采取停产整改等措施,严控产品安全风险。
(三)打击违法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线索,要立即核查,严惩重处;涉及上游环节或其他区域的,要及时通报案件线索,联查联动;对情节严重的,该吊证的,一律吊证;能处罚到人的,一律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县级局要严格按照要求,将专项整治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发现问题及原因分析、典型案例和工作建议等形成报告,于2022年6月27日前将报告报送至市局食品生产科。联系人:王晓斌,联系电话:8288605。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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