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206-3000-2022-00042
  • 备注/文号: 明市监食生〔2022〕42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3-3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糕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03-31 09:33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糕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市监办函〔2022〕2号)和《三明市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市监食安〔2022〕19 号)的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食品生产环节开展糕点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糕点食品生产企业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简称糕点生产企业)风险隐患排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着力防范微生物污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过氧化值超标等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

  全市内所有糕点生产企业,主要四类:

  1.2021年以来抽检监测发现不合格或存在问题的企业;

  2.被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的企业;

  3.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

  4.向学校等集体用餐单位供应预包装食品的企业。

  (二)重点问题

  1.未持续保持食品生产许可条件,超范围生产,生产环境条件脏、乱、差;

  2.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3.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标签标识不规范;

  4.生产记录不规范;

  5.产品出厂检验制度没有落实;

  6.问题产品未实施召回,未分析查找原因,并进行整改。

  三、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

  组织辖区内糕点生产企业按要求进行自查,同时从学校等集体用餐单位入手摸排供校糕点生产企业名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完善生产条件。

  (二)现场检查阶段(4月21日至6月15日)

  各县级局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三明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明市监食生〔2022〕20号)的要求,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工作。

  (三)总结督查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

  各县级局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四、工作任务

  (一)组织企业自查: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改善生产条件,严格落实生产过程控制,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到位,及时报告自查中发现的风险问题及整改情况。

  (二)开展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许可条件保持情况;

  2.原辅材料索证索票情况:检查原辅料的进货查验记录和供应商资质,重点抽查糕点的原料检验合格证明;

  3.生产控制情况:查看相关投料记录、温湿度控制记录等,重点检查糕点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

  4.出厂自检情况:抽查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查看是否按照产品执行标准和审查细则开展出厂检验,原始记录是否保存完好;

  5.标签标识情况:查看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

  6.贮存运输情况:查看仓库、运输条件是否满足保证质量安全的需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督检查。各县级局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与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切实落实监管责任。要对企业开展全面整治,重点排查企业在原辅料把关、生产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等方面存在的风险。

  (二)强化抽检监测。各县级局要结合年度监督抽检计划,开展抽检监测。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对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性微生物、食品添加剂、过氧化值等项目的进行监督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严格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召回问题产品,查找问题原因,采取停产整改等措施,严控产品安全风险。

  (三)打击违法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线索,要立即核查,严惩重处;涉及上游环节或其他区域的,要及时通报案件线索,联查联动;对情节严重的,该吊证的,一律吊证;能处罚到人的,一律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县级局要严格按照要求,将专项整治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发现问题及原因分析、典型案例和工作建议等形成报告,于2022年6月27日前将报告报送至市局食品生产科。联系人:王晓斌,联系电话:8288605。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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