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203-1200-2018-00033
  • 备注/文号: 明食药监食流〔2018〕77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7-0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加强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督查的通知
来源:市食药监局 时间:2018-07-04 08:33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梅列、三元分局,市局相关科室: 

  为推进《三明市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和食用农产品经营环节推进“一品一码”工作实施方案》有效落实,确保2018年底前实现全市范围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全过程可追溯。市局决定对各县(市、区)开展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省、市局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及落地情况,重点是《三明市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和食用农产品经营环节推进“一品一码”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全市系统现场推进会的贯彻落实。 

  (二)省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即:2018年底前,全部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部食品批发经营者(包括批零)按照批次上传追溯信息,4个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实现数据上传,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集中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纳入信息化追溯管理。特定食品零售经营者(包括大型食品零售企业、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销售企业)销售的食品和重点食用农产品实现信息化可追溯。 

  (三)工作推进进度。即“五率”完成情况。一是覆盖率,《追溯办法》要求的追溯主体和追溯品种在辖区内要实现全覆盖。追溯主体覆盖率7月要达到90%,年底实现全覆盖。追溯品种覆盖率7月底前要达到50%,年底实现全覆盖;二是上传率,《追溯办法》要求的追溯主体和追溯品种每个批次的信息要及时上传,7月底前达到50%;三是合格率,上传信息要符合《追溯办法》要求,做到真实、准确、不缺项;四是公众参与率,辖区公众要知晓“一品一码”扫码查询方式,并能够积极使用;五是社会满意率,辖区公众对“一品一码”工作成效满意程度。 

  (四)“一品一码”工作信息报送等其他相关工作。 

  二、督查形式 

  采取实地检查、追溯系统后台跟踪和资料查阅等形式,结合市局半年、年终工作检查等,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 

  三、督查结果应用 

  (一)结果通报。专项督查情况公开通报,并抄送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效能办。 

  (二)纳入考评。作为2018年市对县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市对县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一品一码”工作作为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列入了今年全省治理餐桌工作的重点。《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对监管部门的不作为不履行做了追责规定。省政府效能办也将“一品一码”工作列入了督查重点开展督查。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过问,加强内外统筹协调,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二)要明确目标责任。各县(市、区)局要对照省上既定目标,结合辖区实际,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列明具体目标任务,倒计时安排;要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按进度要求完成任务。 

  (三)要严格检查考核。市局将适时组织开展“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专项督查。市局相关科室要加强“一品一码”工作的督促指导,跟踪掌握各地工作落实进展情况,按月实施通报,有关情况同时抄送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各地也要采取灵活方式强化“一品一码”工作检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在基层所得到落实到位。 

  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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