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203-1200-2018-00019
  • 备注/文号: 明食药监办〔2018〕46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4-24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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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关于印发开展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社会治安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药监局 时间:2018-04-24 08:23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梅列、三元分局,市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综治委《关于印发<三明市社会治安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综治委〔2018〕4号)精神,结合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社会治安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紧贯彻落实。 

  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4日 

  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社会治安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新任务新要求,持续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职能,从2018年至2020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社会治安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三明”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维护三明市社会治理安全特别是食品药品安全放在第一位,紧紧围绕“真抓实干、马上就办”的要求,立足单位职能,发挥部门优势,不断消除食品药品平安隐患,堵塞食品药品平安漏洞,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问题,增强公众饮食和用药安全感,努力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三明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用三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社会治安问题(食品药品监管领域)集中整治专项治理行动,实现“小餐饮”监管全覆盖,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市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覆盖率达100%,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1.小餐饮全覆盖工作目标。全面推行“三小”的许可备案制度,采取更加灵活有效的措施分类监管,修订扩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目录;进一步加强食品摊贩经营信息公示登记、监督检查等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强化小餐饮监管,将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至2020年底,实现我市“小餐饮”监管全覆盖。 

  2.明厨亮灶全覆盖工作目标。创新监管手段,积极推行引入公众监督、促进企业自律、提高监管效能、推进社会共治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对20座以上的餐饮单位和所有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全面推行明厨亮照。从2018年起,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拓展“明厨亮灶”创建成果,大力推进全市餐饮服务“明厨亮灶”提质扩面,按照我市实施食品安全放心省创建方案及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明厨亮灶”建设的推进力度。同时,确定以梅列、三元、永安、沙县为试点,探索在网络订餐平台上开展餐饮服务“明厨亮灶”,推动“明厨亮灶”提质扩面。分阶段、分目标、分行业、分区域地推进明厨亮灶全覆盖工作。 

  3.网格化监管全覆盖工作目标。成立专门的网格化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牵头单位,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任务目标落实到位。到2018年底,县(市、区)应有85%的县(市、区)局实现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融入当地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中运行;到2019年底,全面实现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融入当地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中运行;2020年将对我市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整体检查。 

  4.辖区内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工作目标。主要领导切实担负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及责任部门、责任人员明确,责任要求层层分解、落实到人。食品药品安全防范工作人员要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大小都要抓,发现食品药品安全漏洞,第一时间消除隐患。切实做好食品药品从业单位和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督促食品药品行业人员担负起行业的安全责任。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的宣传工作,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监督食品药品安全,共同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组织架构和任务分工 

  (一)组织架构:为加强对社会治安问题(食品药品监管领域)专项治理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推动、督促落实,成立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社会治安问题(食品药品监管领域)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雍建章    副局长(主持工作) 

  副组长:肖美淡    副局长 

          陈春平    副局长 

          游荣纲    食品安全总监 

          黄正益    药品安全总监 

          胡玉丹    副调研员 

          吴建明    副调研员 

  成员市局各科室、梅列三元分局及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局办公室,负责做好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 

  (二)任务分工 

  1. 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完善问题食品药品处置及追溯制度,加大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全过程、全链条的监管力度,严防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市局各科室、各县级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2.按照“纳入监管、规范提升、保障安全”的要求,各县级局对辖区小餐馆、小吃店、小快餐店、小饮品店、农家乐等 “小餐饮”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共登记造册,全面实施“小餐饮”登记制度。对无证“小餐饮”,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原则,实行分类处理,先指导无证“小餐饮”改善食品经营条件,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取缔基础条件太差、没有意愿办证又无法保证食品安全的无证“小餐饮”,提高全市“小餐饮”持证率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到2020年实现“小餐饮”监管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各县级局) 

  3.全面推进“明厨亮灶”全覆盖工作。各县级局要积极联合当地食安办、教育等部门,大力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工程,倒逼餐饮服务单位提升自律、规范操作,提升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市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各县级局) 

  4.推进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加大2018年拟进入当地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运行的县(市、区)的指导督促力度。各县级局要积极主动地与当地政府、综治办沟通协调,加强对辖区内网格员食品药品监管的常态化业务培训,重点加强网格化管理平台使用和操作的培训,积极推动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网格化工作目标落实。2018年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覆盖率85%,2019年实现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覆盖率100%。(责任单位:市局办公室,各县级局) 

  三、方法步骤和工作保障 

  (一)方法步骤: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分排查整治、巩固提升、长效运作三个阶段,每个阶段为期一年。 

  第一阶段(2018年):排查整治阶段。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以及各县级局要根据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对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的集中排查行动,充分运用厦门金砖会晤和党的十九大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成果,继续开展对辖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隐患排查,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根据风险等级,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治措施,逐一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确保问题排查发现到位、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阶段(2019年):巩固提升阶段。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以及各县级局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督促推动各县级局和基层所固化提升,切实把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工作落地落实。市局也将对各县级局开展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查,督促指导工作比较薄弱、进展成效不大的单位,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第三阶段(2020年):长效运作阶段。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以及各县级局要对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确保工作常态化、日常化。适时将工作经验总结出来,以各种灵活的形式内部交流和相互学习。市局组织的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召开总结会议,通报表扬一批工作认真、成效明显的部门和个人。 

  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以及各县级局要坚持一手抓整治、护稳定,一手抓基础、谋长远,从解决深层次原因入手,把“治标”与“治本”、“治乱”与“治瘫”、“治散”与“治软”紧密结合起来,以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为龙头,不断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基础性队伍、基础性制度、基础性设施、基础性平台建设,切实提升食品药品监管的社会化、法制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做到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与经济建设、民生改善、基层组织建设相统一,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取胜阶段的安定稳定。 

  (二)工作保障:开展社会治安问题(食品药品监管领域)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解决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突出问题、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措施。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梅列和三元分局、市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社会治安问题(食品药品监管领域)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工作目标的实现。 

  1.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发展与稳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要求,把社会治安问题(食品药品监管领域)专项治理三年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以及各县级局要按照“严紧细实”的工作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各县级局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职能股室(科室)做好日常工作,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 

  2.细化工作方案。各县级局要根据本方案提出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分解,制定本区域本单位社会治安问题(食品药品监管领域)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细化阶段目标、完成时限及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能够分解成子项目的,要采取项目化方式,倒排序时,确保实现预期目标。各县级局应于2018年3月13日前、6月27日前、9月24日前和12月28日前分别将季度、半年、年终工作进展情况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2019年起每季度第一个月28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市综治办。 

  3.强化督促检查。市局将采取实地查看、明察暗访、随机走访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各县级局开展社会治安问题(食品药品监管领域)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情况,推动各县级局排查出来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类进行系统梳理、逐项进行登记造册、逐件进行跟踪督查,以严肃的纪律要求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市综治办将会同有关部门成立联合督导组进行督查检查,推动工作有序开展。明年还会召开现场推进会,通报各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4.严格奖惩措施。市综治办将各部门开展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情况,纳入年初综治责任书点评通报内容,作为半年、年底对县(市、区)进行综治(平安建设),调研督导的重要内容,作为各有关单位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依据。对领导重视、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在考核考评中予以加分肯定。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明确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因领导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经调查属实的,将取消综治平安先进单位和县(市、区)评选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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