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206-0300-2023-00025
- 备注/文号: 明市监应宣〔2023〕62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4-2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扎实开展“防火灾、控事故、保安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明安委〔2023〕8号),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保持警惕,绷紧安全之弦。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4月25日上午全国、全省、全市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复杂性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坚决扛起安全生产重大政治责任,精心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本业务领域的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坚决杜绝市场监管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落实责任,严守安全底线。要深刻汲取浙江金华“4·17”、北京市丰台区“4·18”火灾事故教训,以更严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落实“三管三必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局领导亲自抓、靠前抓,科室(单位)负责人具体抓、深入抓,层层扛稳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到基层一线,确保专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强化安全措施。要以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宾馆酒店电梯等“五一”等假期群众使用频率较高的重点设备,以及劳动密集企业消防安全为重点,深入开展“防火灾、控事故、保安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查找问题死角,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落实安全防护保障,强化应急处置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跟踪落实整改,确保隐患消除到位,形成安全生产闭环管理。同时要强化节假日期间的应急值守,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一旦遇到突发险情或事故,要第一时间组织应急处置并报告市局办公室(应急宣传科)。
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相关科室于5月26日、6月26日前,通过一体化平台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四个清单”报送至市局办公室(应急宣传科),联系人:江德宗,联系电话:8289356.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扎实开展“防火灾、控事故、保安全”安全生产
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明安委〔202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决定即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火灾、控事故、保安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推动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深入研判“五一”假期和季节转换时期安全生产特点,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高陡边坡、消防安全、野外用火、汛前安全等5类重大隐患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深入开展“防火灾、控事故、保安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排查防控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为全市企业安全生产、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
排查整治7个重点领域,开展22个重点专项整治。
(一)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任务目标:①对涉及电焊等动火作业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②开展323个在建房建市政项目、17个在建交通重点工程项目、10个在建重点水利工程项目要开展各环节的全覆盖检查。③严格外围承包作业监管,严肃查处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
2.重点专项:
①动火作业排查整治。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要组织检查电焊等各类动火作业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管理法定责任,规范动火作业证编制,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做好危险辨识、风险研判和动火分析,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禁聘用无证操作人员,特别是要严查电焊工作业现场管理,焊接操作人员和现场管理维护人员严格落实电焊气割“十不准”规定等情况。发现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部门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或者拘留;对构成重大隐患拒不整改,公安部门要依法按照“危险作业罪”立案查处。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应急局、消防救援支队、公安局等,各县(市、区)政府。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②在建工程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危大工程整治,加强在建工地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隐患。加强高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等管理。强化重点时段节日值班值守,严查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以及安全员到岗履职情况,督促各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得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或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③外包工程排查整治。对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单位、未将承包单位纳入统一管理,以及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或者挂靠资质等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严肃查处。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二)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任务目标:对医院、养老机构、厂房仓库开展全覆盖检查。
2.重点专项:
①开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治理“回头看”。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对照市消安委通报的问题清单,持续开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清零,从用电用气安全、防火防爆安全和应急通道畅通入手,加强电气火灾安全防范,加强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维护,落实安全巡查制度,加强消控室等重要部位值班值守。拓展监管视线,主动将医养结合场所、高层老年人照料设施、临终关怀场所、提供康养服务的宗教活动场所纳入整治范围,确保风险可控、隐患消除。
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民政局、民宗局等
②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根据省上部署,省民政厅和消防救援总队组织对全市5星级养老院开展督导检查。市民政局和消防救援支队对本地4星、3星级养老院开展督导检查,县民政局和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对本地3星级以下的养老院开展督导检查,市消安委办统一列出问题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制作隐患问题清单移交被检查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各地民政部门要督促隐患单位按时限完成隐患整改工作,形成整改闭环管理。
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③开展劳动密集企业消防安全治理“回头看”。严肃查处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厂区内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生产车间、生产装置、仓库等建、构筑物,而造成厂区建筑防火间距不足、车间或装置平面布局不合理等安全隐患问题,重点检查疏散通道情况,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等
(三)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任务目标:对旅游景区、星级酒店以及各类非景区景点、农家乐、森林公园、漂流项目等开展检查。全覆盖检查73家A级旅游景区、26家星级酒店等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各类场所。
2.重点专项:
①开展旅游重点项目、现场设施安全排查整治。关注旅游设备设施,重点管控彩虹滑道、悬崖秋千、玻璃水滑梯、景区威亚、漂流等风险系数较高游玩项目,以及农家乐、玻璃栈道等新兴旅游业态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
②开展应急能力安全排查整治。景区和非景区景点要完善应急预案,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和高风险的项目和场所安排专门人员加强管理,严防拥堵和瞬时聚集。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
(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任务目标:加强全市辖区内国省干线、农村道路、公路巡查,强化秩序管控,推进科技治超。对1493家交通运输企业开展检查,其中868家物流企业(含34家危货运输运输企业)要全覆盖检查。
2.重点专项:
①开展重点车辆及重点人员排查整治。以“两客一危”、网约车、私家车、租赁汽车、“货运车辆、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工程机械”4类车辆等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三超一疲劳”以及酒(醉)驾等违法行为,强化车流密集和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引导管控。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住建局、高速交警支队
②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普通公路国省道、通寺道路、在建道路、农村临水临崖道路、通重大危险源企业道路等重点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强化普通公路国省道安全防护设施排查整治。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
③开展“五一”服务保障排查整治。针对“五一”假期车流激增的特点,开展服务区、休息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养护清障施救安全防护工作,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力度,完善应急预案应对措施。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高速交警支队
④开展运输企业排查整治。道路客运企业及危货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执行违禁品查堵、日趟检制度以及驾驶员、押运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⑤开展科技治超。持续推进科技治超点建设,实现交通执法全时域精准化,推广大货车右侧视频盲区监控系统建设。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五)开展工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任务目标:检查各类工贸企业,对115家粉尘涉爆企业、384家有限空间企业、15家涉氨制冷企业、2家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
2.重点专项:
①开展工贸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近年来我市工贸行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情况,对照应急部发布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聚焦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风险,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②强化重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检维修、涉氨制冷、特种作业抽查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辨识,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落实作业审批制度、作业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等人群安全培训等情况;库区及氨制冷机房和设备间规定设置消火栓、应急通道保持畅通,设置水喷淋系统、作业现场空气呼吸器、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具配置、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情况。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③强化工贸领域外围承包队伍安全监管。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企业督促、检查相关方和外来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是落实规章制度,服从企业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六)开展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任务目标:对178家非煤矿山和17家煤矿开展全覆盖检查,对非法采矿行为强化打击力度,严防顶板、透水等事故。
2.重点专项:
①开展“强基础、控事故、促提升、增实效”3+N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聚焦灾害风险大、问题突出、管理混乱的矿山企业,全面排查矿山各类风险隐患,做到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煤管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②抓好矿山汛期安全工作。落实防透水、防淹井、防滑坡、防溃坝“四防”工作,严格落实汛期三级预警,开展防汛备汛演练,全面系统排查露天矿山边坡和尾矿库排洪系统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治的,要果断转移人员,确保安全度汛。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煤管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③保持打非高压态势。精准打击盗采资源、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非法违法行为,对有关责任人要加大惩戒力度,该曝光的曝光、该约谈的约谈、该移送的移送。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煤管局
(七)开展危化品安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任务目标:对全市568家危化品企业、1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突出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1家)。
2.重点专项:
①开展危化生产环节排查整治。重点检查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储存仓库可燃有毒气体浓度报警、安全仪表连锁(SIS)、紧急停车系统(ESD)和视频监控等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等情况。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公安局等
②开展危化存储、装卸环节排查整治。检查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重点是落实储存环节降温、通风、远离火种等措施,严禁超量、超品种储存混放混存,确保有关冷却喷淋、监测报警、消防系统等装置设施完好有效等情况。检查危险化学品罐区装卸安全管理,重点是运输车辆相关资质查验、车辆状况检查、装卸操作规范、安全核准、装卸登记等情况。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公安局、住建局、消防救援支队等
③开展烟花爆竹企业排查整治。检查落实领导值班值守和进出库登记制度、成品仓库内堆垛限高、堆垛与库墙、堆垛之间留设安全通道等情况。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供销社、消防救援支队等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直有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各分管负责同志要各司其职、抓好落实;要进一步细化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专人牵头负责。要将责任层层压实,传导到基层一线,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方法,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企业主体抓好落实。各县(市、区)要督促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基层安全生产网格督导员要下沉一线推动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属地政府安委会负责制定细化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发挥“抓总、抓统、抓协调”的作用,进一步明确辖区内专项行动分工,自行先行开展专项整治,加大跟踪推进力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开展到位。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制定检查要点,为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检查提供指导。各行业部门单位要落实“三管三必须”,制定专项方案,按照分级分类监管的要求,依照市县监督管理权限,列出各级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清单,对照清单逐一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风险较高、基础薄弱、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严格落实“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辨识,强化员工安全培训教育,严格清单管理,并认真落实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制度。
(三)优化检查方式。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运用“四不两直”等方式方法,按照“突出风险先高后低检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检查、突出专家队伍专业化检查、突出严执法严处罚”等原则,努力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质量。对发现的违法问题要现场处理,属地监管部门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在督促整改同时,要视情况建议属地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实行闭环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并综合运用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措施形成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缺乏监管或监管执法不到位的主管部门,要严肃追责问责。要健全完善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及时核实举报信息、兑现举报奖励,对发生事故的,要严格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各级宣传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进一步增进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合力。
各县(市、区)政府安委会和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于5月31日、6月30日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四个清单”报送市安办,该项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联系电话:8220355,邮箱:smyjxt@126.com
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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