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致老年朋友的一封信
来源: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0-08-24 09:33

广大老年朋友们:

  保健食品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食品,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谨防上当受骗,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第一、保健食品不是药品。目前,我国批准受理的保健食品全部功效只有保健功能,没有任何治疗疾病的作用。保健食品基本属性是食品,不能相信所谓的“疗效”、“速效”,不要购买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保健食品。宣传治疗各种疾病的所谓保健食品小广告,均属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

 

  第二、认清保健食品标志。保健食品产品外包装上有“蓝帽子”样标志,标志下方为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批准文号和批准部门,每种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只能对应一种产品。

  第三、了解自身状况。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保健食品,任何保健食品都有适宜人群。切忌轻信广告,不要参加免费试用、听课领鸡蛋领大米等物品活动购买保健食品,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诊疗、专家义诊等,认清保健食品标志,不要购买无标志的保健食品。

  如果发现违法经营保健食品行为的,消费者可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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