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工作总结
来源: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12-28 08:36

  根据三明市消安委《关于进一步分解细化消防安全大检查任务的通知(明消安委〔2022〕5号)文件要求,我局从6月底起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市场监管领域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抓好制度建设,推动消防工作有序开展

  我局高度重视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牢固树立习近平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把“安全”摆在工作的首位。

  1、建立健全领导工作机构。根据领导变动和需要及时调整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明确由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应急管理科,具体负责全局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筹划部署、宣传发动、督促检查、通报讲评等工作。局党组会每年都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每年都有4次以上专门研究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同时局长办公会每季度分析一次市场监管领域内的消防安全形势,特种设备联席工作会议还专门组织相关单位查找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重点部署,落实消防大检查工作任务。结合市场监管领域的行业特点,制定下发《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明市监应宣〔2022〕104号)。按照 “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集中、有序地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任务。

  3、抓实消防安全工作机制。一是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每年年初市局领导与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将消防安全纳入监管企业的主体责任内容;二是开展消防知识宣传。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 特别是今年我们在“安全宣传月”、“119消防日”等节点在内网上挂网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及“新安法知多少”等网络知识竞赛,局内版报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和出租(悦竹)酒店员工消防安全意识。2022年完成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重点任务,为建党百年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建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落实监管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我局按照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的要求,对内对外进行监管领域进行全方位消防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

  1、落实机关办公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一是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每年定期组织对于易发生火灾的重要点部门、重点区域开展电源线路、耗电设备、机房仓库、消防通道、消防器材等火灾隐患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消除。我局定期对所辖机关大楼、交换机房、地下库房、公用住房、酒店楼层、出租面共8处场所进行大排查,未发现隐患。今年加强消防通道和门卫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的整治,划定2个停车场,督促规范47个停车位。二是加大消防基础投入。根据排查情况,及时对灭火器、消防栓、消防应急灯、安全出口指示灯、安全报警系统等设施设备进行更换和维护,去年以来我局就投入17万元资金用于老旧消防设施改造、购买相关消防器材及消除安全隐患,不断巩固局机关大楼及下属单位的办公、实验楼的消防安全基础。三是抓好机关内部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今年来,我局在内网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学习栏目,供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和观摩。我局还利用党组会、办公例会、学习宣讲安全生产和消防方面的知识,并结合日常工作时机积极做好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机关干部职工时常保持消防安全观念。

  2、主动作为配合完成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控。今年我局加强对辖区电动自行车等商品质量销售环节监管,制订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强化了对电动自行车批发市场、销售门店及销售环节的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及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规范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管理,重点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产品的违法行为。今年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00多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200多家,立案查处各类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案件10起,罚没款10余万元。

  3、加大消防产品及电气产品的生产、销售、流通环节全过程监管。一是加强消防生产企业的监管。目前,我市消防生产企业只有2家,产品单一,均为防火门生产企业,缺乏研发应用智能消防救援装备和消防产品的能力。今年8月份,我局组织泰宁市场监管局对福建省恒业金属门窗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钢质防火门进行检查。9月份组织永安市场监管局对永安市天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钢质防火门进行检查,都符合标准要求。二是加强辖区消防器材的监管。加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的抽检力度,全年组织执法人员抽查消防产品生产和销售企业9类产品达160批次。

  4、积极配合参与民生领域消防安全的日常监管。我局依托“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平台,结合市场监管职能,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对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电动车整治、消防车通道整治,电气火灾防控等方面的隐患排查,对监管隐患问题“回头看”、“年年查”,确保监管职责到位,有效防范化解监管风险和监管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压实主体责任,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

  1、督促企业特种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与培训。督促监管企业特别是特种行业或社会单位要完成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督促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用工单位强化对员工(包括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今年来,全市系统组织指导特种行业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25场,指导企业开展各类应急演练31场。

  2、推进联合惩戒,积极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监管。一是推进特种行业、重点企业、消防风险等企业信息归集工作,将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及时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依法公示;二是不断完善我市消防安全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办法,将消防行政处罚记入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联合惩戒,主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健全联合惩戒响应和反馈机制,深入推进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三是建立诚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监管机制。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审批、监管、执法办案部门按职责分工筛选、归集企业监管数据,将全市336833户市场主体的65168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抽查检查等信息全部归集到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社会进行公示。联合市级23个部门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评优选先、银行贷款、招投标等方面加以限制。归集行政处罚信息5296条,联合惩戒信息254条,4475户异常名录市场主体经约谈或现场核查后办理异常名录移出。

  3、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我局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小微企业、物流仓储、居住出租房、老旧场所、电动自行车、“三合一”场所、群租房、易地扶贫安置点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程,查找消防安全隐患,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四、突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1、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综合治理和单位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及时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按照《三明市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明安委办〔2022〕36号)要求,我局加强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综合治理和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有效落实,制定了《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配合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市监注〔2022〕118号),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解和具体举措。二是成立工作专班,强化组织保障。根据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以分管副局长牵头组建的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专班领导小组,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依法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指导、督促、协调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工作要求有序开展整治。三是全面排查整治,守牢安全底线。我局开展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包括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内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许可证的复查工作,重点核查住建部门排查发现并抄告至市场监管部门的经营性自建房标准地址信息,对复查过程中发现市场监管领域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截至9月底,全市共核查5865户市场主体,其中实际存在经营333户,已完成整改233户,其中存在营业执照住所(经营场所)与实际情况不符的118户,已完成整改107户;存在实际经营情况与许可证载明许可事项不一致的20户,已完成整改12户;依法应当取得经营许可证而未取证等情况195户,已完成整改114户。复查自建房涉及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751件,其中存在问题市场主体181户,完成整改129户。

  2、配合抓好商业综合体经营主体的消防安全治理。一是主动组织执法人员对市区大型农贸市场的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市场管理部门和各商业户落实好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二是严格落实辖区内商业综合体经营主体、场所租赁经营主体的有关信息,重点是对办照办证情况进行摸排清理,明确告知经营主体应当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排查复查市场主体5865户,发现存在问题市场主体333户,其中对营业住所与实际情况不符的118家开展行政指导,已完成处理市场主体数量107户。三是开展烟花爆竹的检查。加强对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结合日常检查对烟花爆竹销售企业经营资格证件进行了一次摸底检查,确保烟花爆竹销售企业全部具备资格条件。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20多人次,排查隐患2处,已全部得到整改。

  3、开展城市压力管道安全专项整治和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一是积极配合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共检查各类燃气相关单位23家,含管道燃气企业4家、瓶装燃气企业3家、燃气场站3家、瓶装燃气供应点5家、燃气使用单位8家,发现并整改隐患问题97项。二是完成市级安全生产红色隐患整改。今年我局共有2条市级安全生产红色隐患负责督促落实整改。在市、县两级监管部门的共同推动、督促和指导帮扶下,将乐安然燃气有限公司的23.98km公用燃气管道已于5月底前全部检验合格并办理使用登记,报市安委会销号;沙县青山纸业的7km问题压力管道也已于6月底前全部监督检验合格并办理使用登记,报市安委会销号。

  截至12月底,全市共排查压力管道使用单位2129家,排查压力管道791.66公里,需整治140公里,涉及使用单位487家,整治进展良好,全部完成预定任务。

  五、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在联合执法力量整合方面。市场监管领域面广、量多,基层监管力量非常薄弱,每年各种整治行动、专项行动多达300多个。一是消防专项行动牵头单位不够明确、职责不清,配合单位无所适从,主办单位很少召集配合单位会议部署和下发统一行动的实施方案;二是因各部门职责所在难以形成联合执法力量的整合,导致多头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各单位人员配备不一、执法不同步、省上计划不同步、材料上报滞后或提前等问题。

  (二)在电动自行车整治方面。一些电动车、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者的消防安全意识不够高,个别车行消防器材未配齐,有的未按规定进行使用操作,摆放位置不规范。对“3C”认证和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T7761-2018标准了解不够全面。

  (三)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一些特种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现象时有发生。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3年,我局消防安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按照市政府部署和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市场领域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全力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发生,为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强化督查,狠抓落实。主动强化与部门协作、各县(市、区)局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整治开展情况,督促各县(市、区)局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对于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慢的县(市、区)主动做好工作督导,全力推进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

  (二)建立机制,严抓落实。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安委会、市消安会和省市场监管局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的要求,强制认证、严厉打击拼装、改装和加装违法行为,坚决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

  (三)开展隐患清零行动,消除监管盲区。一是主动抓实特种设备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严格落实常态化检查计划,逐家完成检查任务,确保年度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现场检查率、隐患整改率等指标均达到全省领先水平,确保全市不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二是加强基层监管人员培训,提升基层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严格检查平台问题和隐患“清零”,及时跟踪落实闭环。三是严格行政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检查和培训考试力度,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全员持证上岗。

  (四)开展消防专项行动,防范化解监管风险。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以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基点,在日常监管的过程中,继续巩固提升任务、深入攻坚任务、重点突破任务;利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平台的运用,将消防行政处罚记入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诚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监管机制。力争完成《三明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专项规划》中“十万人火灾事故死亡率低于0.16”主要目标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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