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根据《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和《三明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明安委〔2021〕35号)要求,3月8日-3月11日,市燃气安全专项检查组组长范卫东带队赴建宁、泰宁、将乐、沙县,采取“四不两直”和“明察暗访”方式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专项检查,市市场监管局特安科、中闽海油公司和省特检院三明分院人员随队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建宁、泰宁、将乐、沙县开展检查,详细了解四个县(区)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排查整治情况,共检查各类燃气相关单位23家,含管道燃气企业4家、瓶装燃气企业3家、燃气场站3家、瓶装燃气供应点5家、燃气使用单位8家,现场检查发现隐患问题97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检查组现场向燃气主管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沟通和反馈,提出工作要求和整改意见。同时要求各县燃气主管部门要督促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限期完成隐患整改销号工作,并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监管,对辖区内所有燃气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无死角。
专项检查组组长范卫东要求: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燃气事故教训,加强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培训,盯紧薄弱环节、重大风险点、关键风险点,督促燃气企业严格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二要落实问题隐患整改。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属地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 “三管三必须” 和“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建立台账、闭环管理,一般隐患要立行立改、及时整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三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等各类方式,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社会大众燃气安全意识。(市局特安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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