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市场监管局桶装饮用水供应商遴选项目(二次)
来源: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6-02-10 10: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桶装饮用水供应商遴选项目进行公开询价,诚邀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现场查验并书面报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三明市市场监管局桶装饮用水供应商遴选项目

  二、最高限价

  不超过0.39元/升,每桶净含量需大于等于16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报价最低且符合本项目全部资质及技术要求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四、供应商资质及技术要求

  1. 供应商须依法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经营本项目所需的其他合法有效资质;

  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桶装饮用水相关经营类目,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的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供应商(或代理供应商)须在三元区范围内拥有固定经营场所,且配备满足本项目配送需求的服务人员;

  4. 近三年内(自本询价通知书发布之日起倒推),供应商经营活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响应材料要求

  供应商须按以下清单提供完整响应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有效期内,未提供、提供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的,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桶装饮用水产品生产许可证、最近一次法定抽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4.若为代理供应商/服务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证明文件;

  5. 按本通知书附件格式填写的报价表(加盖公章)。

  材料装订与密封要求:所有响应文件均采用A4尺寸纸张打印/复印,按上述顺序整理,加盖单位公章后装入信封密封,信封表面注明“三明市市场监管局桶装饮用水供应商遴选项目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未按要求盖章、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当场拒绝。

  六、报价及文件递交须知

  1. 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部响应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若存在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 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本询价通知书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询价方有权拒绝接收;

  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邮寄送达的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4.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线上、邮寄等其他方式);

  5. 本项目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包含产品供应、配送、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询价方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8241603

  递交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沪明新村60栋1210室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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