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旅游市场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时间:2026-09-24 15:15

  三明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监管执法,聚焦景区景点、宾馆酒店、餐饮饭店、停车场等旅游重点区域、消费场所,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2026年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经营者强化价格自律意识、依法诚信合规经营,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永安市某旅游服务部违反明码标价案

  永安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移送线索检查发现,该市某旅游服务部未标明部分商品、服务价格信息,构成未明码标价的行为。执法机关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元。

  2.泰宁县某酒店违反明码标价案

  泰宁县市场监管局专项检查发现,该县某酒店未公示房间价格信息,构成未明码标价的行为。执法机关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元。

  3.大田县某娱乐馆价格欺诈案

  大田县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该县某剧本杀娱乐馆在网络平台上架多款团购项目,网络页面虚构项目划线价,无对应的划线价交易历史成交记录,构成价格欺诈行为。执法机关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799.4元。

  4.将乐县某餐饮店价格欺诈案

  将乐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检查发现,该县某餐饮店在网络平台上架多款自助餐套餐,虚构套餐划线原价,无对应的历史成交记录,构成价格欺诈违法行为。执法机关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元。

  5.明溪县某餐饮店价违反明码标价案

  明溪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检查发现,该县某餐馆在顾客用餐结算存在价外加价情况,构成标价之外收取未标明费用的价格违法行为。执法机关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没1527.4元。

  6.泰宁县某停车场不执行政府定价案

  泰宁县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该县某景区停车场高于政府定价收取停车费,构成不执行政府定价行为。执法机关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没248009元。

  7.三元区某停车场不执行政府定价案

  三元区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该区某停车场高于政府定价收取停车费,构成不执行政府定价行为。执法机关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没28530元。

  8.宁化县某停车场违反明码标价案

  宁化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检查发现,该县某停车场收取的停车费用高于公示价格,构成标价之外收取未标明费用的价格违法行为。执法机关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没3143元。

  9.尤溪县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企业不执行政府定价案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检查发现,该县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企业未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收取电费,构成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执法机关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没26107.06元。

  10.泰宁县某旅游公司违反明码标价案

  泰宁县市场监管局专项检查发现,该县某旅游公司销售的商品与标价不符,构成标价之外收取未标明费用的价格违法行为。执法机关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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