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公告(福建港群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时间:2026-09-20 17:50

福建港群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6年9月18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因通过你单位住所(经实地核查未在登记住所开展经营;法定代表人电话无人接听)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现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六十二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明市监撤许字〔2026〕第6号,详见附件),内容是:撤销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1月4日核准的福建港群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请你单位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沪明新村60幢,联系电话:0598-8289161)对应领取《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明市监撤许字〔2026〕第6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明市监撤许字〔2026〕第6号)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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