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中秋、国庆期间网络交易合规经营的提示
时间:2026-09-20 10:03

全市网络交易经营主体:

  2026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规范网络交易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网络消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等,现提示如下:

  一、落实平台主体责任

  1.严把资质关口。核验平台内经营者营业执照及许可资质,重点核查月饼、生鲜、海鲜、节日礼盒、餐饮外卖、住宿等网络经营主体,清退无资质、超范围经营主体。

  2.完善内部管控。健全信息审核、规则公示、促销管理、违法处置等制度,针对订单激增、物流配送、售后纠纷制定应急预案。

  3.主动配合监管。履行信息报送义务,及时处置转办投诉举报与违法线索,配合监测、巡查和执法检查。

  二、严守质量安全底线

  1.抓实食品质量管控。节令商品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严禁销售过期变质、“三无”、不合格、来源不明的节令食品,严禁销售未经检疫、来路不明的生鲜冷链食品。

  2.落实网络餐饮安全。督促入网餐饮提供者遵守操作规范,落实食安封签和容器清洁;打击无证经营、后厨环境不达标等行为;引导合理设置餐品规格,反对食品浪费。

  3.健全合规审核机制。直播间运营者要加强审核,食品直播前应对直播营销人员身份信息进行核验报送,对直播经营的食品、展示内容、讲解内容、服装、布景、道具等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核。

  三、从严规范广告宣传

  1.严把广告导向关。不得利用党和国家重大活动、重大纪念活动进行不当商业营销炒作;广告应真实、合法、导向正确。

  2.规范促销信息公示。节日促销应清晰明示促销规则、期限、适用范围、限制条件等,赠品、优惠券等应明确可兑现,不得模糊规则、设置隐性门槛误导消费者。

  3.严禁违法营销行为。落实野生动物保护要求,重点屏蔽“野味”“龙凤汤”等违规搜索词及变体暗语,不得为非法野生动物制品引流,及时下架违规信息和商品链接。严禁刷单炒信、虚假交易、编造评价、虚构销量等虚假宣传。

  四、严格规范价格行为

  1.落实明码标价。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加强价格行为自律,自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

  2.严禁价格欺诈。不得实施虚假折价、虚构原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3.规范促销管理。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参与价格促销活动。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压实平台价格管理责任。

  五、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1.畅通售后渠道。依法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商品“三包”等规定,畅通售后咨询与投诉渠道,及时响应退换货、退款、赔偿等诉求,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

  2.规范格式条款。格式合同、通知、申明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应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杜绝霸王条款,不得减轻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限制消费者权利。

  3.源头快处纠纷。建立节日消费纠纷快速处理机制,优先处置节日投诉,配合12315、12345热线调处,将纠纷化解在源头。

  各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全面梳理整改经营风险,自觉守法诚信经营。广大消费者如发现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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