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商家朋友们:
为深入贯彻“十五五”规划纲要,积极响应中国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三明市消委会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现面向全市诚信经营主体发出参与邀请。
一、活动原则
2026年“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以秉持公益、经营者自愿、消委会倡导、质量优先为原则,不收取经营者费用。
二、活动名称
“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26年9月15日—10月15日,共计31天
四、活动形式
经营者在各县(市、区)消委会的指导下,在重点商圈、特色街区、线下无理由退货商家、商场门店(柜台)等场所开展。参加活动的经营者经各县(市、区)消委会组织审核后,可免费获得中消协统一制作的全国“3·15金秋购物节”活动海报(见下图)使用权,可在门店(柜台)等经营场所或相关活动中张贴。

五、申请条件
(一)参加活动的商品自2025年以来,没有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没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舆情。
(二)参与活动的商品原则上应规范使用商品条码,确保商品来源可溯、信息可查。对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全国消协智慧315”投诉平台的和解企业以及参加过2025年“3·15金秋购物节”的经营者,予以优先考虑。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9月10日24时,各级企业可通过以下电话咨询具体参与事宜:
三明市消委会:0598-8288606
三元区消委会:0598-8234819
沙县区消委会:0598-5831586
永安市消委会:0598-3633352
大田县消委会:0598-7221113
尤溪县消委会:0598-6330943
宁化县消委会:0598-6822765
清流县消委会:0598-8705055
明溪县消委会:0598-2860315
建宁县消委会:0598-3963753
泰宁县消委会:0598-7839315
将乐县消委会:0598-2331315
七、特别提醒
(一)经营者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商品和服务申请参加活动。
(二)活动标识需完整规范使用,不得擅自更改、增减专用标识和海报中的内容,不得误导消费者。
(三)活动结束后(2026年10月16日0时起),经营者不得继续使用“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专用标识、海报进行商品和服务商业宣传、促销等营利性行为。
(四)活动期间若发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取消活动资格、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情节严重且涉嫌违法违规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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