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五一” 护航“闽超”--关于规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倡议书
来源: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6-04-24 16:05

全市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

  2026年“五一”小长假将至,适逢福建省城市足球联赛(三明赛区)热烈开赛,为加强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助力三明旅游、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向全市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发出如下提醒倡议:

  一、依法经营合理定价。各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尊重市场规律,综合考量经营成本、市场供需、消费者承受能力等因素,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要从维护三明文旅形象、企业良好声誉和行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共同营造诚信公平、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

  二、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各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要以显著方式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做到标价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变动时,经营者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

  通过互联网、电商平台等渠道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应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对已生效的订单、合同,不随意违约、毁约、降低承诺的商品质量和服务标准、擅自提高价格等。确因不可抗力无法履约的,应按照订单、合同约定,足额赔付相关费用。

  三、共同维护价格秩序。各经营者要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对消费者的价格异议和投诉,要耐心做好解释,积极化解纠纷矛盾。由于客观原因导致多收价款的,应及时退还,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要对照以上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价格行为。各相关行业协会要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规范协会成员依法诚信经营。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查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行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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