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福建东辉电梯有限公司不按规定维保及短接底坑急停开关等违法行为案件
案情经过:2025年6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和检验机构工作人员对位于三元区的三个小区开展电梯安全检查时,发现福建东辉电梯有限公司涉嫌存在不按规定维保以及短接底坑急停开关等违法行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根据第三十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及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635元,处罚款9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评析:电梯的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广大居民的出行安全,规范开展电梯维保、保障安全保护装置有效,是防范电梯安全事故的关键。本案中,当事人未按规定开展电梯维保,擅自短接底坑急停开关,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风险,严重威胁小区居民乘梯安全。本案的查处,警示各类电梯维保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及技术规程,规范维保作业,严禁违规操作,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同时也提醒相关使用单位,要强化电梯安全管理,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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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400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