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通告
来源: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11-24 16:51

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

  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中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要求以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互联网+AI监管”工作部署,请于2025年12月底前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平台对接和数据采集规范(试行)》,对餐饮服务场所全面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并保证正常运转。

  2026年1月1日起,对未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市场监管部门将协同外卖平台提供者采取加强监管巡查、取消优先推广、暂停平台服务等措施,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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