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严格落实《福建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福建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福建省贯彻<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三明市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8月15日至9月15日。
1.电子邮箱:smzscqk@163.com;
2.联系电话:0598-8289917,联系人:高杰;
3.信函:三明市三元区沪明新村60幢三明市市场监管局10楼1010室。
附件:三明市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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