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防范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与合法权益,三明市公安局、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明市农业农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和犯罪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非法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等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的;
(二)在生产、销售、运输、贮存等环节中使用病死、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及其制品的;
(三)畜禽肉制品、蛋、奶、水产品等食用农副产品在养殖、加工、运输、销售、保存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禁止使用药品或其他非法添加新型衍生物、非法化合物等的;
(四)假冒知名品牌,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制售假冒伪劣肉制品的以及在肉制品中掺杂使假,使用非同类肉类冒充高档肉制品的;肉制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黑窝点生产假冒牛肉、羊肉、驴肉等肉制品的;
(五)夜市、烧烤店、大排档、火锅店、饭店、预制菜及外卖食品等餐饮服务单位加工销售过程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加工、销售伪劣肉制品的或来源不明、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肉制品的;
(六)在牛羊、生猪等动物屠宰前使用药物,致使牛羊、生猪大量饮水,致肉含水量超标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禽畜私屠滥宰活动的或非法设立屠宰场,从事非法屠宰及肉品销售活动;
(七)批发市场、集市、商店、商场超市、网络平台等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方便食品、休闲食品、烟酒、饮料、调味品、奶制品等预包装食品的;
(八)购买使用来历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等肉类原料、重金属等污染物超标植物源性食品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农产品等原料污染的;
(九)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擅自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等活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许可(登记)证号等生产侵权食品等知假造假的;
(十)线上线下生产销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腐败变质和过期食品、篡改保质期食品;
(十一)对食品功效、成分进行虚假或夸大宣传,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欺骗误导消费者;
(十二) 其他违反肉制品等食品生产、销售、运输、贮存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二、举报要求与保密措施
(一)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内容要详实、客观、准确,有明确的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事实等。
(二)举报人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以举报之名诬告陷害,对恶意举报、造谣生事、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及农业农村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利,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处理。
三、公开征集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四、举报方式及渠道
(一)来信来访举报:请将举报材料邮寄至当地公安局或市场监管局或农业农村局(备注“假劣肉制品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或直接前往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二)举报邮箱: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假劣肉制品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并在邮件内容中详细说明举报信息。
三明市公安局: smgazazd@163.com
三明市市场监管局: smsspsck@163.com(假劣肉制品) smsplt@163.com(农村假冒伪劣食品)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smnyzfsdd@126.com
(三)举报电话
三明市公安局: 0598-8962096
三明市市场监管局: 0598-12315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0598-8279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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