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明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
二、整治内容
(一)执法不公问题。行政执法部门不依法履行执法监管职责,对违法行为监管不到位、查处不到位,甚至通风报信、放任、包庇,不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标准,选择性执法,处罚明显有失公平、公正,办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
(二)简单粗暴执法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调查取证不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准确;现场执法语言行为简单、过激、粗暴,对待群众态度蛮横、趾高气扬、冷硬横推、敷衍塞责等问题。
(三)运动式执法问题。行政机关常态执法时紧时松,执行法律法规打折扣,以专项检查代替日常监管,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
(四)过度执法问题。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以罚代管代改、罚而不管不改等问题。
(五)机械执法问题。片面理解上级部署,理解政策不透彻,执行政策简单化;不具体分析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一律顶格处罚等问题。
(六)逐利执法问题。行政执法活动中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以罚款进行创收,违规扩大收费范围等问题。
三、问题线索受理方式
欢迎广大市场主体和群众通过公布的受理方式,积极提供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相关问题线索。
受理电话:0598-8241603
受理邮箱:smsjjc@163.com
来信地址:三明市沪明新村60幢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来信请备注“涉企执法问题线索”) ,邮编:365000。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线索提供人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问题,不得诬告、诽谤、陷害他人,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
(二)线索提供人尽量提供问题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和相关印证资料(照片、录音、视频等相关证据)。
(三)对收到的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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