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设立登记的情况公示(三明市胜英贸易有限公司)
来源: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07-09 08:38

三明市胜英贸易有限公司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2024年7月1日,我局收到李胜英实名举报称:其本人身份证被他人冒用,于2015年7月14日办理了三明市胜英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冒名登记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十条等规定,现将三明市胜英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冒名设立登记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http://fj.gsxt.gov.cn)——信息公告——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公告栏目和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gsj.sm.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45天。在公示期内,被许可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并提交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反馈,视为无异议,登记机关认为冒名设立登记成立的,将依法作出撤销设立登记决定。

  登记机关: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三明市沪明新村60幢10楼信用监管科

  联系电话:0598-8289160

  企业名称:三明市胜英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MA32TM3529

  冒名设立登记时间:2015年7月14日。

  涉嫌冒名登记事项: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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