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情况公示(福建三明裕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来源: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11-20 11:28

福建三明裕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2023年11月15日,我局收到刘明秋实名举报称:其本人身份证被他人冒用,于2018年6月28日办理了福建三明裕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冒名登记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经理、联络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十条等规定,现将福建三明裕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冒名登记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http://fj.gsxt.gov.cn)——信息公告——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公告栏目和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gsj.sm.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45天。在公示期内,被许可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并提交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反馈,视为无异议,登记机关认为冒名设立登记成立的,将依法作出撤销设立登记决定。

  登记机关: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三明市沪明新村60幢10楼信用监管科

  联系电话:0598-8289160

  企业名称:福建三明裕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MA31UF2F3T

  住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芙蓉新村28幢901室

  冒名变更登记时间:2018年6月28日

  涉嫌冒名登记事项: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经理、联络员。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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