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许可人:三明华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4058414847U
住所: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南大街356号闽赣小商品城B3幢1层105商铺
法定代表人:杨毅敏
经我局立案调查,三明华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办理注销登记时,存在行政罚款未缴纳的情形,向我局提交的《三明华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算报告》及《三明华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的材料中表述“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的情况与真实情况不符,属于虚假材料,已构成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公司注销登记的违法行为。
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等规定,我局决定:撤销三明华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取得的公司注销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规定,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向社会公示。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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