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来源: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09-04 15:1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10月29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29日,市委巡察一组向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织推动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履职尽责,全面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同时督促其他局领导履行好“一岗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在集中整改期内,主持召开协调会、党组会、推进会等5次会议,专题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部署推进重点事项整改工作。2023年5月8日,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等部门派人全程指导,会上开展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紧盯目标,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局党组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逐项逐条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形成巡察整改总体方案和选人用人、意识形态2个专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工作要求。在推进巡察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及相关科室责任人及时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巡察办保持密切沟通,遇到问题及时做好请示汇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三)健全机制,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效。局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相关责任科室(直属单位)在遇到困难问题后,要及时提交分管领导协调解决;无法解决的,提交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解决措施,合力推进整改。聚焦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实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实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确实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

  (1)关于学习不够深入、重数量轻质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学习针对性。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整理成册,纳入2023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已开展3次学习。二是提升学习时效性。实行“理论+专题分析+贯彻意见”的“三结合”模式,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论述和上级重要决策部署纳入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先由相关科室贴近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提请党组研究部署,下发会议纪要,推动执行落实。目前已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研究部署全市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三是提升学习运用性。按照“1+1+1”模式(每次学习研讨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1次重点研讨发言、1次自主学习),学习研讨内容与业务挂钩,明确需要解决实际问题至少1个,提升学习实际运用成果。四是加大专利办案力度。制定并通过签报下发《2023年三明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组织各县(市、区)局深入开展“铁拳”“蓝天”等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做好侵权纠纷防范和行政调解,及时防范化解侵权风险。五是加强案件办理指导。指导县级局专利案件办理,提升基层知识产权执法人员执法办理能力,规范办案流程,提升办案质量。六是提升保护运用水平。召开全市知识产权绩效考评和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工作现场会,对各县(市、区)局上半年推进知识产权绩效考评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指标进行通报,督促各县(市、区)局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办案力度,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入园进企”和质押融资“入园惠企”等活动。

  2.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不够有力

  (2)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配抽检比例。制定下发《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市本级将不少于70%的抽检比例安排在市区、城区,县级将不少于70%的抽检比例安排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农村地区。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也都相应制定了实施方案。二是明确抽检重点。重点对农贸市场、校园和周边、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夜市、小摊贩等经营单位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当地特色食品、“三小”食品进行抽检。市局每月末对抽检进度进行通报,督促各县(市、区)局均衡推进抽检计划落实。三是压实责任落实。根据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包保人员的变动及时更新各项数据,截止6月26日,全市共有包保干部3374人,列入包保的主体32049家,在完成第一季度督导全覆盖的基础上,继续督促各级包保干部开展第二季度督导工作,已完成督导32049次,完成率100%;督促企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制度,全市已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783家,列入包保的主体全部配备了食品安全员。四是强化监管力度。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截止6月26日,全市575家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已完成。针对2022年检出3批次及以上不合格样品的商超企业,进行集体约谈。巡察整改以来共对8家商超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五是加宣传力度以“食品安全宣传周”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目前已制订了年度宣传方案。市局采取“五个一”的形式(上一堂食品安全课、填一张问卷调查、体验一次食品安全抽检、参加一场食品安全检验观摩、举办一次主题征文活动)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向在校师生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展示食品安全监管过程,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3)关于药品安全监管有待强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药品追溯。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督促各县(市、区)药品零售企业重点品种追溯管理工作,定期登录“码上放心”平台,分析梳理,通报各县(市、区)药品零售企业未入驻追溯平台情况,各县(市、区)局及时查找分析未入驻原因,进行分类处置。4月份,省药监局信息化追溯工作通报,全市515家经营重点品种的药品零售企业全部按要求入驻“码上放心”追溯平台,入驻率100%,被省药监局予以肯定。目前全市共有526家经营重点品种的药品零售企业已按要求入驻平台,入驻率和扫码率均为100%。6月份的通报中,再次获省药监局的肯定。二是开展监督检查。下发《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三明市“两品一械”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确定年度监管重点、检查频次和覆盖范围并组织实施。截止6月26日,市本局按要求完成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后监督检查22个品种;检查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家次;抽查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4家、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20家。三是健全监管体系。《三明市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总医院(医共体)党委书记(院长)目标年薪考核办法的通知》,将药械质量安全管理正式纳入考核。《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组织全市专业化的检查员培训,建立市级经营使用环节药品检查员库。已制定《三明市药品监管事权划分意见(暂行)》。四是强化抽检工作。在抽检方面,采取提前部署准备、开展抽样品种摸底、第一时间启动等措施,按序时推进要求落实国抽、省抽任务。进一步完善核查处置工作机制,由抽检科负责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的牵头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接收并按规定传递不合格检验报告,组织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核查处置各项工作措施,执法稽查科、药化科、器械科配合按程序开展相关工作。五是加大检查力度。组织开展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专项检查、重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专项检查、疫苗流通和使用环节专项检查、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部门沟通协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力争在行刑衔接、重大案件查办、典型案例评选上取得较大突破。截止6月26日,全市共检查药品零售和使用单位785家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460家次、疫苗使用单位80家次、疾控中心6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708家次,对相关违法违章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并上报典型案例。

  (4)关于行政执法力度有待加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案管系统管理。注重案件类型的梳理,强化与各业务科室协调沟通,统一数据报送口径。将案管系统数据使用、录入情况以及案件线索调查、处理、反馈等情况列为“打击侵权假冒绩效考核工作”和“食品安全执法稽查部分考核工作”的考评项目,适时组织督查,对未按要求及时、规范录入数据以及未及时反馈案件线索调查处理情况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同时在工作考核时作相应扣分。二是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市市场监管局机关纪委函询相关负责人,要求其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局机关纪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三是加大民生领域执法力度。制定下发《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执法支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明确3个大队责任分工,序时推进“铁拳行动”。四是举办执法规范专题培训班。2023年3月6日至3月8日,举办市局组建以来全市系统的首次执法规范专题培训班,邀请了省市场监管局法规处、市中院、市司法局等单位的专家授课,课程包括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行政复议案件实务、行政应诉案件注意事项、执法程序及其文书规范等内容。三明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市市场监管局法规科、市局机关2019年以来新入职公务员以及县(市、区)市场监管法制业务骨干和部分执法业务骨干参加培训。五是组织全市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市局抽调各县(市、区)局的法制业务骨干、公职律师,抽取各县(市、区)局2022年以来适用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办结的3个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合计33件),以案件随机抽查、案卷扫描上传、线上交叉评析、市局复核反馈的方式进行案卷评查。检查结束后,及时在系统内下发了《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评查情况的通知》。在省司法厅组织开展的2022 年度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案卷集中评查工作中取得良好成绩,市场监管领域平均得分较高,三明市场监管系统没有不合格案卷。

  3.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还有差距

  (5)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督促指导。对市营商办飞行检查发现的存在8个县(市、区)存在企业开办“一窗通办”未落实到位的问题,已及时跟进、指导、督促完成。二是落实减免政策。同市营商办对接,督促各县(市、区)局将企业公章刻制免费政策工作要求与县(市、区)政府办、县(市、区)财政局等部门汇报,全力争取支持,推动该项政策落实到位。三是提升服务体验。围绕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异地办事需求和企业生产经营高频事项,落实内资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登记、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执业药师注册等17项许可审批业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企业申请准迁登记、企业申请迁出登记、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查询3项事项“异地代收代办”,为群众提供异地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服务。四是激发企业活力。聚焦人民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在提高效率、优化服务、提高质量上下功夫,以“四化”举措全力打造政通人和的营商环境。2023年至今,全市有264户企业享受到企业开办 “一窗通办”、4小时办结服务,已免费为企业刻制印章共557枚,为30户企业提供“容缺受理”服务。五是推动指标进位。2022年全年新登记法人企业增长率为11.81%,为全省第一;2022年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开办企业”指标,位列全省第一。六是加强宣传引导。在市局官方网站挂网《手把手教您填写企业年报》《年报填报技巧小提示》《警惕年报收费陷阱 谨防信用修复骗局》《利企服务“一网通办”》;发送企业年度报告提醒短消息9167条,发送防范年报收费陷阱警示短消息7929条,制作年报报送教学视频1期。截止6月26日,全市企业完成2022年年度报告55938户,占全市企业总量的92.80%,暂列全省第3名;全市个体年报152006户,占全市个体总量的60.27%。七是降低异常比例。全市通过信用修复指导市场主体移出异常名录,探索信用修复新模式降低信用修复成本,市局通过微信视频、邮件寄件等方式办理异常名录库移出。八是加强集群注册监控。成立由注册科、信用监管科、网监科等科室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加强对清理整治工作的研究。指导县局严格按照原省工商局《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集群注册登记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进行规范和监管。在叫停集群注册审批的同时,加快退出步伐,各县(市、区)已停止办理集群注册,并督促运营公司将经营不规范的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

  (6)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开展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知识产权“入园进企”活动。指导各县(市、区)组织专利代理师以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为重点,宣传知识产权激励政策,挖掘企业专利申请资源,培育高价值发明专利,推进企业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二是及时同市发改委沟通联系。推动市对县知识产权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修改,市营商办已明确将2023年省对市营商环境监测考评项目指标列入市对县的营商环境绩效考评内容。三是建立健全专利年费缴纳提醒机制。推动各县(市、区)局建立本地区有效发明专利台账,提前告知专利权人及时缴纳年费,2023年1-4月全市未缴年费失效数较去年同期下降47.06%。四是推进商标品牌提升。已成立15家商标品牌指导站,指导辖区企业开展商标注册、管理和使用。推荐一商标品牌指导站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千企百城”商标品牌提升行动。

  (7)关于服务企业减负纾困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指导各县加大专利质押及贴息政策宣传,推动银企对接,鼓励商业银行为企业办理专利权质押贷款,2022年普惠型专利质押贷款数量全省排名第七,2023年以来全市共办理专利质押备案8件,备案金额1.26亿元。二是切实减免企业检验检测费用。市检验检测中心印发《关于国家人造板及林化工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第四季度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并通过业务收发窗口及时告知送检企业、群众,及时跟踪并贯彻落实省、市涉及检验检测收费相关优惠政策。三是维护商户合法权益。三明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组织三元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摸排一起案件中多收电费未获赔商户,并当场向商户阐明可以凭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通过民事诉讼等形式要求当事人退赔。四是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2023年4月7日,三明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召开专题学习会,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三明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役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支队全体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五是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区市场监管局党组对案件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进行深刻的检查和反思,在今后办理案件时吸取教训,引以为鉴。

  4.党组的领导不够有力

  (8)关于党组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注重发挥核心作用。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准确掌握条例相关规定,加强和改善党组的领导,提高党组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修订完善了《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议事内容、形式与程序,切实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提高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党组工作质量。三是认真执行议事规则。认真执行《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定期研究部署市场监管业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做到每年至少一次专题研究部署各项全局性工作。2023年4月、5月,局党组分别对我局法制、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优化营商环境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等业务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工作要求。四是强化学习导向。实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业务+扩大”模式,对接业务科室,每月梳理工作重点、工作难题,与学习传达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相结合,列入党组专题学习研究。目前,已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全市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部署五一期间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已研究部署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等2个专题。修订完善《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配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职学习秘书,将业务研讨纳入中心组学习元素。

  (9)关于推进“三局”融合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执法数据准确性。制定《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制度》。案管系统依托“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运行,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的录入、审批、公示、统计、分析、大要案件挂牌督办等全流程管理,实行“谁办案、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准确、完整、规范录入案件信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案管系统的使用作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上岗培训的重要课程之一,并适时对本级和下级案管系统的使用情况进行调研督导、检查通报、督促整改。是提升科室间协调配合度。修订完善《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度汇编(试行)》,切实从制度层面加强全局各科室间的工作协调配合,有效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三是提升检验检测中心班子领导力。2023年3月初,党组已对市检验检测中心正职领导进行人事酝酿,目前已充实检验检测中心领导班子。四是提升全局工作办事效率。已修订完善《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办暂行规定》,由局办公室、人教科、机关纪委组成督办小组,将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各科室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干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晋级晋升、评先评优、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进一步督促各科室、各直属单位积极稳妥落实局党组部署的各项任务。修订完善《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文催办制度》,构建公文办理时效监督检查常态长效机制,确定每半年开展1次公文办理时效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10)关于直属单位职能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检测职能。市检验检测中心已完成制定提升检测能力三年规划方案。通过政府招标采购农残检测设备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2023年5月16日,完成政府招标采购工作,目前已投入使用。二是优化计量职能。计量所已编制《三明市计量所计量标准、校准项目停用控制程序》,明确计量标准、校准项目停用的程序要求,并于5月26日召开全所大会进行宣传贯彻并组织实施,加强内控管理。近期已完成新增计量标准3项,计量标准已达101项,超额完成建项100项任务,另已提交新增项目申报1项,标准已完成现场考核。三是明确经费保障。加强对下属单位工作的督促指导,特别是对其能力建设方面的跟踪指导,要求下属单位每年预留一定经费用于设备的更新。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11)关于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2023年意识形态责任书,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责报告会查摆材料重要内容。2023年5月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由主要领导审核把关班子成员个人材料,落实好班子成员研判分析意识形态工作,直到督导组审核通过并存档备案。二是下发《中共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切实加强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三是印发《中共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领导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四是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分管领导向局党组专题报告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并提请局党组审议《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送审稿)》;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中共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成立市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的协调和落实。

  (12)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授课讲座审核制度。制定出台《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的管理办法》,明确审核职责和人员责任,坚持“一课一审”,安排专人审核并做好年度授课台账登记备案。二是加强信息宣传。修订完善《三明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确定专职人员,更新市局政务信息工作联络员,深挖各业务科室信息,认真编辑、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对发布的信息进行科学分类、及时更新,保证栏目更新频次,切实加强局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印发《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信息收集、编辑、审核、报送等工作程序,严格落实《三明市市场监管局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机制。三是规范干部网络行为。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密工作和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通知》,重申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要求。四是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下发《关于报送市局网评员队伍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选优配齐市局网评员,于2023年5月6日组织部分核心网评员到市委网信办参加网络舆情处置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市局网评员队伍的舆论引导能力和网络意识形态研判、分析、应对能力。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比较突出

  (13)关于一些工作重部署、轻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实施“党建引领工程”。在“五比五晒”14个项目专班的基础上,建立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重点工作清单,建立局领导挂钩联系制度,推进“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按照市委“抓重大项目,促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坚持抓好党建促发展、促改革、促民生,引导各业务科室,扎实开展“政企共建”“我为企业办实事”等活动,主动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二是提出切实可行方案。结合实际制定2023年“质量月”活动方案,计划开展QC小组活动,并开展先进企业质量管理经验分享交流会及《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标准宣贯。三是加强调查研究。依托市局驻村干部,加强与挂钩村的沟通联系,因地制宜制定年度帮扶计划,精准施策。2023年6月13日至15日,局领导到挂钩村走访调研,了解挂钩村所急所需,帮助协调解决问题。四是创建党建服务品牌。持续打造“服务先锋 市场卫士”党建服务品牌,组织各支部和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建功立业。逐步构建党建业务融合机制,实施支部书记抓支部“创星”、抓党建“亮剑”,抓问题“销号”行动,推进党建工作项目化,督促支部总结经验成效,形成特色亮点。五是形成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公文处理各项规章制度,修订完善《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文处理工作规范》,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公文处理各项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机关各科室加强对公文处理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落实。重新调整局办公室行政公文初审人员分工,进一步强化对市局行政公文审核把关力度,提高行政公文质量。

  7.保护消费者权益意识不够强

  (14)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意识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提升12315诉求处理效率。结合业务学习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提升接诉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置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办理结果信息录入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分工处置和信息录入工作;2023年4月,组织开展2022年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12315效能评价,通报评价情况、存在问题,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整改薄弱环节,全面提升12315工作质量和效能。明确效能评估指标,提高诉求处置质效,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12315效能评估工作的通知》。市局将以12315效能评估为抓手,不定期通报全市12315效能评估评价情况,不断提高消费维权质效。二是排查整治电梯安全隐患。实行“四个清单”(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机制,跟踪落实闭环。截止2023年6月26日,全市共出动安全监察人员2327人次,排查安全隐患重要问题并闭环整治。完成2022年度电梯维保单位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实行全市电梯维保单位分级监管,对被评为C级和D级的单位进行集中约谈及限期整改,将D级单位列入2023年度重点单位监管,倒逼维保单位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服务群众意识。制定印发《2023年度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计划》,将医院、车站、机场、超市、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纳入重点分类监管,确保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全覆盖,减少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广告行业监管。突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房地产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产品广告的监管,全力以赴做好文娱领域、粉丝群体领域、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医疗美容、非法代孕、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公务员培训市场、英雄烈士保护等专项整治,对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上报典型案例。加强对广告业协会的指导,顺利完成广告协会的换届选举。

  8.资金资产管理方面存在较大廉洁风险

  (15)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改革食堂运行模式。市检验检测中心改变食堂经营模式,局党组对市检验检测中心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严格执行预算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规定,将协助办案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三是规范财务管理。将相关财务制度、文件整理打包,通过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发送给财务人员,组织学习财务管理知识,召集财务人员积极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财务人员继续教育,了解掌握新的准则。对财务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强化政策学习,严格执行财务政策规定,规范财务管理。

  (1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待报废固定资产处置。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市局、市检验检测中心、市计量所报废固定资产金额,按程序报市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后处置。二是催缴应收款项。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催缴,严格按照租房合同执行,对逾期的采取司法手段进行处置。三是问责相关人员。对市计量所相关人员没有督促落实水电费追缴,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9.党建工作不扎实,党建引领作用不明显

  (17)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督查效能。制定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将支部工作量化成29项考核指标。采取“一季一推进”“半年一督查”方式开展党建专项检查,2023年5月23日—25日,组建3个督查组,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沟通问询等方式,对8个在职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形成督查情况通报,制定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销号整改。二是深化党建引领。对标落实市委“抓重大项目,促高质量发展”工作重点,实行“党员+业务能手”的“排头兵”攻坚机制,引导党员干部在一线解难题、抓整改、促发展,做实“服务先锋 市场卫士”党建服务品牌内涵。三是深化支部“达标创星”活动。将党建督查评分情况作为“两优一先”“双十佳”等评先评优重要依据,督促支部依据党员日常创先争优表现,客观公正评选“服务之星”,并在年内根据综合评分情况评出“示范党支部”,形成“你追我赶、奋力争星”的工作氛围。

  (18)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做好准备。建立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的台账清单,明确任务内容、责任人和时限,落实个人发言提纲一把手审核把关签字制度,已开好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落实督导机制。邀请市直机关党工委挂片领导,参加特检院党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制定下发班子成员督导支部名单,现场督促各支部开好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邀请督导组全程督导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做好材料存档。对提交上报的经审阅签字的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复印留档备查。

  (19)关于党支部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提升党建业务水平。机关党委组建3个督导组,对8个在职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开出整改问题清单,限期整改。督促检验检测中心党支部认真执行党小组会议制度,加强对党小组组长的业务培训,并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重要事项即时公开。督促支部补充完善“三会一课”学习记录。二是深化主题党日活动。各支部发挥主观能动性,探索主题党日活动新形式,组织实地教学、走进乡村、政企共建等有吸引力、感染力的主题党日活动,力求做到灵活多样、生动活泼、富有实效。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各支部开展了“沪明情深 追忆时代”参观三钢工业记忆馆主题党日活动,与企业开展“政企共建”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召开党建工作专题推进会,由分管党建的局领导对各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认真履行支部书记职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整改。

  10.选人用人工作还有差距

  (20)关于干部选任程序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规矩。加强党性教育,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根本措施来抓,进一步增强党组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二是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三是抓好制度执行。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在讨论决定人事议题时,党组书记充分发扬民主,不定调子、不划框架,充分听取党组成员意见后,最后一个表态。

  11.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严实

  (2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履职尽责。制定印发《落实省委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清单整改任务分解方案》,细化明确党组书记、其他班子成员、科长3个层面的职责,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科长管理科室的要求,落实好“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二是运用好谈心谈话手段。常态化落实“五必谈”,坚持经常性开展分层分级的谈心谈话,确保每位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与分管的科室、单位负责人开展1次谈心谈话,针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确保见人见事见思想。已落实局党组“一把手”与分管领导的谈心谈话11人次,与科室人员岗位调整、职级晋升集体谈话2次。三是强化述责述廉形势分析。召开2022年述责述廉形势分析会,将重点科室、直属单位纳入年度述责述廉范围,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传导到位,到岗到人。

  (2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未健全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相关制度。修订完善《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度汇编(试行)》,切实从制度层面加强全局干部职工行为规范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市计量所已于2023年4月份完成检衡车在2019年至2020年间的业务用车情况核实,未发现存在公车私用现象;市计量所于2023年5月6日再次修订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同时在所微信群、公示栏公示。三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计量所对驾驶员开展廉政谈话,局党组对市计量所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四是强化廉政风险排查。组织各科室、直属单位全面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形成全局廉政风险防控自查表。建立覆盖全局干部职工的廉政档案,对违规违纪行为,全部记录在案,落实案后整改工作。五是实行“廉政监督双承诺”制度。目前涉及市场主体检查的科室、直属单位均已领取廉政监督承诺书,并及时收回备案,把廉政监督触角延伸至监管执法一线,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促发展。

  (23)关于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存在宽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实施清单化管理。结合单位实际和工作重点,制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廉政风险防控清单,传导责任压力,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发挥哨点作用。督促科室、支部发挥前哨作用,全面掌握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发现苗头倾向及时吹哨、及时报告,由分管领导着重提醒谈话,有效化解。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会,会上对2019年以来,“四种形态”处理的案例进行通报。支部通过“三会一课”,常态化落实“身边人、身边事”的教育警示。已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全局性酒驾案例的教育警示,各支部也相应开展了警示教育。

  (24)关于落实保密管理的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保密制度。修订完善《三明市市场监管局保密工作制度》,要求市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进一步加强涉密文件管理、涉密信息安全管理、计算机及电子存储设备管理等,特别是进一步严格规范涉密文件借阅、流转程序。二是指定专人负责。要求保密员每周对涉密文件进行盘点清查,确保按照保密规定归档留存并及时做好清退工作。三是加强保密教育。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密工作和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通知》,要求各科室和各直属单位全员下载保密相关软件、微信公众号,并进行2023年度保密教育线上培训。

  12.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深细

  (25)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不够深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形成监督合力。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分析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积极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形成监督合力。突出“见人见事见成效”,督促“关键少数”落细落实巡察整改责任,通过参加巡察整改专题研究会、专题民主生活会,集体约谈牵头科室负责人,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按序时进度推进。二是做深日常监督,增强监督质效。抓好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参会监督,对“三重一大”进行廉政把关,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督促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警示教育活动,在“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群发廉政短信、微信资讯等,扎实开展“一季一警示”廉政教育活动。三是强化交流指导,提升业务能力。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化落实与市市场监管局机关纪委的联系协调机制,加大沟通交流力度,强化对机关纪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通过以会代训、以案代训等方式,提升机关纪委开展内部监督、查办问题线索(信访举报件)等具体业务能力。

  13.巡察整改工作未做到有效衔接

  (26)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清退款未上缴财政部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计量所已将清退资金上缴财政。二是市计量所已于5月6日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并实施。三是已于5月26日上午在计量所大会议室召开全所大会,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会议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要求全所人员遵守财经纪律,严格制度实施,并长期坚持,一以贯之,以政治高度重视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四是局分管领导对市计量所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7)关于推动质量强市整改工作未见成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力推动企业争创福建省质量奖。今年共组织指导3家企业申报省政府质量奖。加大跟踪指导力度,积极与省上协调沟通,争取在材料评审中获得较好名次。二是动态培育管理企业库。建立国家、省、设区市质量奖滚动培育企业库,将基本具备申报条件的单位纳入动态管理,同时对入库单位进行重点指导帮扶,确保每年都有单位申报福建省质量奖。三是推动修订管理办法。修订《三明市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计划结合2023年“质量月”活动,组织政府质量奖获评企业开展质量标杆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分享和推广,带动所在产业、地区质量共同提升。四是认真贯彻落实纲要。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福建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组织编写我市贯彻落实两个纲要的实施意见,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于6月26日起向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力争9月底前出台;将学习《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列入党校办班授课内容,邀请省市场监管局领导到市委党校授课,处级班、科级班及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会。五是强化任务分解落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三明市质量强市工作要点》,统筹协调推进质量强市工作任务分解,推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制定出台相应的质量强县(市、区)建设文件。六是加强企业质量人才队伍培养。组织开展中小企业首席质量官公益培训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培训,引导推动更多企业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七是发挥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紧盯质量工作考核进程,协调各方力量,确保质量工作考核名次提升。2022年度我市质量工作受到省上高度肯定,考核名次较上一年度有较大提升。

  (28)关于一些不规范现象仍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2023年集中填报工作。根据市组工作部署,及时组织填报对象学习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引导填报对象全面准确了解掌握具体政策规定和填报要求。二是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在上交材料前由人教科逐一认真审核把关,防止出现错报、漏报问题。填报个人事项报告时我局均组织市管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相关规定,按照要求填报。三是强化思想认识。修改党组文件中的错误表述,同时把学习贯彻党内法规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树立党内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严格落实党内法规的具体要求和规定,确保党内法规执行不变形不走样。四是组织学习干部选拔任免规定。组织党组成员及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通过学习,使党组成员、人事干部了解掌握讨论决定干部事项相关规定。五是建立健全讨论决定干部工作制度。党组研究制定了《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了讨论决定干部工作程序和纪律制度,对参会人员范围、议事程序、回避事项、注意事项进行明确,对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进行严格界定,不随意扩大参会人员范围。去年巡察以来,我局党组在研究干部调动及职级晋升的讨论决定,均未出现非党组成员参加并表决的问题。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组织人员对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1.因对下属单位统计上报食品安全类案件数量没有认真把关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2.因对下属单位没有督促落实垫付水电费追缴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四、持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阶段,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将进一步把推进整改与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在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巡察办的指导下,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一是持续推动跟踪落实。进一步增强整改责任意识,针对巡察整改事项,做到紧盯不放,进一步加强跟踪管理,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做到工作标准不降低、工作力度不减弱,确保问题逐条逐项持续整改、长期坚持。二是持续推动正风肃纪。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年至少2次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情况汇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以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全力支持、配合、保障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监督执纪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持续推动成果转化。坚持把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市市场监管局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促提升的重大契机,把巡察整改成果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推动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结合起来,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作风、促进工作的强大动力,为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三明市市场监管局反映。联系电话:0598-8220713;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沪明新村60幢1312室,邮编:365000;电子邮箱:smsgjdb@163.com。

  中共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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