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时间:2025-01-24 17:26

  2024年,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部署要求,对标《福建省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规划(2021-2025年)》目标任务,稳步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不断增强执法监督效能,持续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切实服务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1.树牢“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的大法治理念,推动全局各项业务工作全流程、全方位依法行政。一是持续推进实施廉政监督“双承诺”制度。在2023年12月制定发布全国首个《市场监管系统廉政监督“双承诺”实施规程》市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内对标准实施规程作宣贯,将信访投诉电话、地址公示在承诺书上体现,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强化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1+1”工作机制,每一个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均以一名业务机构工作人员为主、一名社会律师或者法制机构工作人员配合的方式办理;全年我局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无败诉案件。三是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依法依规办理检察机关的行政监督件,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四是持续强化建章立制,制定并公布了《福建省三明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三明市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分类认定办法》等规定,继续完善《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度汇编(试行)》,修订或者新增了《机关合同管理暂行规定》等若干重要制度。五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完成涉企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专项清理和涉民营经济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等工作。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有效规范性文件共58件。

  2.坚持改革创新,提升治理效能。一是药械质量安全管理改革纵深推进,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三明市医疗机构药械质量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药械质量安全公立医院书记(院长)目标年薪考核指标的考核范围新增市级公立专科医院。相关经验做法获得国务院副总理刘国中、全国政协副主席穆虹、国家药监局李利局长肯定,并被省药监局在全省推广。二是着力构建宽严相济信用监管机制,全面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建立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通知书“两书同送”机制、优化“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监管机制,抽查问题发现率平均提高10%,行政处罚信用公示信息到期及时修复率同比增长183%。三是探索建立跨区域公平竞争审查、商业秘密保护一体化合作新模式,与南平、龙岩两地共同签署《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商业秘密保护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

  3.聚焦公平有序,护航民营经济。一是严格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深入开展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分型分类帮扶,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一窗通办”,“云市窗·清易办”入选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经验做法。二是扎实开展沙县小吃产业国家级认证区域试点,《聚焦沙县小吃检测需求,加快特色富民产业转型升级》案例入选国家总局“检验检测促进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优秀案例,《质量赋能沙县小吃产业再领风骚》入选省质量强链典型案例。三是常态化开展涉企收费整治助企减负行动,设置涉企收费监测点25个,查办涉企收费案件10起。四是全力推进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建设,加快推动电商平台“点亮(亮照、亮证、亮规则)”,指导平台优化协议规则。

  4.严格规范执法,维护市场秩序。扎实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建立健全市县联动执法机制,建立1+N执法模式(1个执法机构+N个有关科室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执法检查、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等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缺斤短两”、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殡葬领域违法、加油机作弊、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全市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611件(其中1件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典型案例、11件入选省级典型案例),移送公安机关32件。

  5.抓实“三品一特”,保障市场安全。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现代化改革,有序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肉类产品违法整治、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等专项行动,新增2024年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1条、省级“互联网+明厨亮灶”食品安全示范店25家。制定“两品一械”(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风险会商工作制度,扎实开展药品安全“四清”(清源、清责、清网、清规)行动等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以“三分(产品分级、监管分类、风险分色)”机制推动产品质量精准监管,扎实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建立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双六条”承诺机制、日常检查“六步法”工作机制。聚焦城镇燃气、锅炉、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持续推进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助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6.围绕服务发展,拉升质量高线。彰显标准引领作用,在全国首创制定省地方标准《“政协委员河长”民主监督规范》,福建台明铸管《非开挖管道施工用球墨铸铁顶管》连续两年获评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我市首个参与制定的国际标准《竹木复合集装箱底板》正式发布。扎实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建立质量奖培育梯队,其中“省奖梯队”13家、“市奖梯队”35家;坚持质量助企强链,省氟化工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获批建设,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获评第八届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入园进企”行动,新增“知创福建”工作站2个,新增发明专利授权407件、同比增长15.95%,新增注册商标5695件、同比增长6.43%,创新“以销代赔”方式批量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入选省专利行政保护“三大指导案例”。

  (二)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水平

  1.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一是市局法规科认真审核综合执法支队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以市局名义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率100%;全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6件(次),组织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1场。二是全市系统认真开展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自评自查和罚款实施情况以及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自查自纠,切实做到以监督促规范。三是认真做好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的对市直15家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案卷的交叉评查、2024年全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药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三明市2024年涉民营企业行政处罚案件评查等执法检查的自查迎检和整改工作,对于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组织全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四是继续常态化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抽查评析,组织县级局对2024年以来办结的44件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29件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卷宗进行了交叉评查,并在全市系统内部公布了评查情况和指导意见。

  2.强化“闽执法”平台推广运用。严格落实《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成立工作专班,及时下发《关于做好加速推进第六批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推广应用任务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知、工作提示,积极推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全面规范应用“闽执法”平台执法,确保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全面在“闽执法”平台线上办理。

  3.强化执法规范提升。一是持续推进全市系统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本范例的使用,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全部采用该模板制作、审核执法文书。二是以省市场监管局修订“四张清单”为契机,对《三明市市场监管领域柔性执法四张清单(2022年版)》进行修订,印发《三明市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裁量四张清单(2024年版)》,督导全市系统认真执行。2024年,市局支队共办结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4件,其中依法从轻处罚8件。三是强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等工作要求。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115人。四是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通过市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全市系统执行的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和省药监局现行有效的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建立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主要法律文书写明处罚裁量依据、事实证据的机制,相关经验做法得到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学习借鉴各地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好的经验做法的通知》肯定表扬。

  4.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我局举办了全市系统执法能力、法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和全市系统法制业务培训班、反垄断与公平竞争审查人才专题培训班、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药品检查员培训班等培训班,参训执法人员七百余人次。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学院”、“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年度培训学习和各级各类业务培训,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三)推进“八五”普法,营造法治氛围

  1.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组织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全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桌面推演、2024年公平竞争审查业务竞赛、第三届全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全国标准化知识竞赛、全省药品流通监管岗位大比武等学法用法活动,荣获2024年全省药品流通岗位大比武团体一等奖、全省食品生产监管岗位大练兵三等奖、全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技能大比武第4名。

  2.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系列普法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新法新规为契机,举办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业务培训班、企业注册中介代办人员座谈会,深入三元区、清流县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宣贯培训会等活动。以“3▪15”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5.20计量日”、首个“全国特种设备安全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安全用药月”、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普法时间节点为抓手,播放宣传片、介绍法律常识、现场答疑解惑、分发宣传册、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召开座谈会、举办知识讲座,持续开展普法宣传。相关经验做法在2024年8月全市普法治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

  3.创新宣传模式突出普法特色。一是紧贴群众需求,开展互动式、体验式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了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组织各县(市、区)开展“我是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人”沉浸式体验活动;在食品安全周期间,依托新浪三明等网络平台开展食品安全线上有奖竞答,与市融媒体中心合作制作一县一特色短视频。二是强化“以案释法”,在市局门户网站发布三明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典型案例、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案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以及2023年度全市系统维护市场秩序典型案例等执法案例,生动形象地向社会公众阐释了市场监管部门“执什么法”、“如何执法”。三是在公众服务窗口广泛运用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新型普法载体,并通过电视台、融媒体、“e三明”、手机短信息、出租车LED屏幕、微信等媒介,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四是认真参与“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活动,2024年我局共有登记“蒲公英”普法志愿者63名,发起或者参加“蒲公英”普法活动3场次。

  4.持续推进公职律师工作。2024年以来,我局公职律师积极参与本局食品、药品、计量、检验检测等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研究讨论,参与市律协实习律师考核面试和市律协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专委会相关工作,应邀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专项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全省无线电管理监督检查培训以及全市粮储系统专项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等执法培训班授课。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全局的共同努力下,我局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市场监管涉及法规多、业态广、任务重,基层执法人员面临新老交替,市场监管队伍的法治能力素质与监管服务任务还不相匹配。二是市场上各类违法行为不同程度存在,“三品一特”仍然存在一定风险隐患,消费环境还需要进一步优化。三是部分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主动性、自觉性有待加强,在具体法治执行和应用方面的能力尚需提高;执法办案“三项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案件办理出现瑕疵等现象还有存在。四是法治宣传教育手段还不够新颖,市场监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仍需进一步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快推进解决。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压实主体责任。局主要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市场监管法治工作;以党组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法规工作的指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推动制定下发《关于印发<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表>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三明市2024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执法检查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实地核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持续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

  (二)发挥“头雁效应”。局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履行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带头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督促建立实施《三明市市场监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动各项工作落实。2024年,组织召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会6场次,集体研究讨论案件16件次,听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4次。

  (三)强化法治保障。聘请了法律顾问律师,按照程序选聘市局两名公职律师为市局机关法律顾问(聘期两年),为我局在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策、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中提供专业法律支持。

  (四)加强考核督促。将依法行政、“八五”普法纳入年度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做好创建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有关工作、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实地核查迎检等工作的指导督促;在干部年度考核、职务职级晋升等重要环节,把政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评的重要内容。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布局之年。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执法监督效能,提升队伍能力素质,纵深推进依法行政,努力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以迎检迎评为契机,夯实市场监管法治基础。认真做好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考察验收和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相关工作,严格对标对表,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市场监管系统在我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行动中有为有位。

  2.以执法监督为抓手,提升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对应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权责清单的调整修订,及时修订市局权责清单;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认真执行《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福建省行政执法办案流程指南》《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4年版)》等规定,狠抓执法监督,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杜绝随意执法、选择执法、趋利执法、机械执法、简单执法等问题发生。

  3.以法治宣传为载体,做好“八五”普法收官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讲好法治市场监管故事,把普法融入市场监管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持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4.以能力提升为目标,建设市场监管法治队伍。通过举办全市系统执法培训、开展业务技能竞赛、迭代升级《三明市市场监管系统基层执法办案应知应会手册》等举措,持续培养市场监管法治人才,全面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监管执法、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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