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各项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立足“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大服务、新形象”,坚持把加强市场监管、促进依法行政与服务建设“一区六城”有机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标“六最”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功争取国家级市场主体强制退出试点,市本级实现新开办企业公章刻印“零费用”、企业开办时间从2个工作日压缩至全省最短的4个工作时、食品生产许可相关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限由原来的5.5个工作日压缩至全省最短的3个工作日;全市新增企业7047户,比增4.31%。努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全市专利授权达到2837件,同比增长31.59%,涨幅居全省第二;新增地理标志7件,总量达到95件,位列全省第三;2020年度企业年报率达95.84%,同比增长2.71%,位居全省第四;联合市中院组建知识产权服务与保护示范中心,2021年3月“知创福建”工作站落户金沙园区,4月“知创三明”平台顺利运行,并成功引入首家本土专利代理企业三元区君诺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投入运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联合市中院召开三明市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首次发布《2020年三明市知识产权发展与行政保护状况》白皮书。
(二)持续夯实质量基础。获批全国首个国家级河长制管理标准化试点,新增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8个,位居全省第一。成功获批建设省级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支持福建一建集团争创第七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启动第五届三明市质量奖评审活动。
(三)持续维护市场秩序。探索建立“1+N”、市县联动执法办案机制,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全年共查办案件2225件,罚没1514.5990万元,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22起,有效打击了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聚焦“8+2+2”领域,聚焦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贴近群众生活的重点服务行业,全力开展“铁拳”行动,全市共立案278件。针对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网络平台外卖点餐的脏乱差、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校外培训机构乱象整治等4个纪委点题整治工作,全力开展“点题整治”,全市共立案查处139起。以“挖源头、端窝点、断渠道、查大案、树典型”为目标,全面开展成品油市场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全市系统共立案查处45件,没收涉案油品304.67吨。
(四)持续落实“四个最严”。推动各县(市、区)全部设立集中监管仓,快速处置1起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核酸检测呈阳性突发应急事件。深化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成功争取2021年度省级“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创建名额19家,比2020年增加7家。创新智慧监管,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被确定为省级试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记分制分类监管模式在全省作典型经验介绍;“泰宁县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在全省市场监管局“智慧监管”典型案例中获评年度最佳案例。认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255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6.64万元。
二、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市场监管法治基础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履职机制。制定了《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我局必须普及的法律法规以及拟开展的普法工作。认真落实局党组学法用法制度,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今年市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同时,自觉加强对本单位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安排党组中心组学法计划,在全局工作要点中明确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营造法治建设全局参与、全局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法治培训教育。一是持续开展“市场监管大讲坛”学习活动,积极参加省局组织“市场监管大讲坛”活动。二是认真做好全市系统参加第二届全国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竞赛有关工作。三明全市系统应参赛人数973人,实际参赛人数和得分优秀(90分以上)人数实现“双百”(均973人、均达到100%),全市系统满分人数212人(占比21.8%)。三明市局排名全省设区市局第一名、大田县局排名全省县级局第七名,本项工作得到省局通报表扬。三是开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青年干部能力素质提升活动,来自市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的青年干部共40人参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干部队伍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一)认真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以市局名义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率100%。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局法规科共审核行政处罚案件62件,组织举行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2场,以市局名义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率100%。落实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今年以来共组织召开集体讨论会4场次,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案件16起。
(二)认真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及时纠正基层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8件,其中不予受理1件,因超过期限未提交补正材料视为放弃行政复议3件,受理14件,全部审结。2021年审结的19件行政复议案件(含去年转结5件)中:除驳回2件、维持4件、终止5件外,撤销的有4件,确认违法2件,责令履行2件,共计纠错8件,占比42.1%,复议纠错率明显提高。同时,认真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关衔接工作,于9月底发布《关于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1年10月1日起,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复议案件,并落实落细相关法律文书的告知、指引工作。全年行政诉讼案件应诉4件,其中,行政处罚案件1件(法院同意原告主动撤诉),工商登记案件2件(法院同意原告主动撤诉1件,尚在二审法院审理过程中1件),行政赔偿案件1件(尚在二审法院审理过程中)。
(三)认真开展行政裁量基准动态清理调整、公布、执行等工作。按照《三明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梳理汇总本局执行的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截至2021年12月13日,三明市市场监管局未自行制定裁量基准,执行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现行有效的一部裁量权适用规则、六十一部裁量基准;且均已通过市局官网向社会公示。
(四)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析。抽调各县(市、区)局的法制业务骨干、执法办案骨干共18人,抽取各县(市、区)局2021年以来适用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办结的5个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合计55件)和市局综合执法支队办结的11个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卷宗,以随机抽查、集中评议、交叉评析、当场评分、当场反馈的方式进行案卷评查,并及时通报了评查情况。
四、加强法治基础,推进依法行政
(一)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发布、备案和清理工作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和清理工作。2021年共把关文件29份;制定并审核规范性文件1份(《关于印发三明市市场监管领域柔性执法“四张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同时,积极做好各类法规、规章及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出台、修订、制定等事项协审协办,参与研究讨论各类征求意见稿47件次。
(二)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配合省局开展好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证的分类、延续、换发等工作,清理本局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情况,完成市局133本执法证换发以及封皮发放工作。
(三)认真做好“互联网+监管”相关工作。一是按要求认领监管主项210项,认领监管子项859项。在监管清单的基础上,完成本部门行政检查监管事项对应的检查实施清单细化梳理工作,共梳理检查实施清单174项,完成率达100%。二是使用“互联网+监管”监管数据采集系统,录入本部门检查执法信息,其中2021年行政检查行为共录入478条、行政处罚行为共214条,行政强制行为共5条。
(四)认真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下发《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指导意见》,明确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包容审慎监管的遵循原则、适用范围、主要措施以及有关工作要求。同时,已制定并向社会公示三明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等柔性执法“四张清单”。
(五)积极参与立法立规,认真主动建言献策。做好《福建省公平竞争条例(讨论稿)》《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草案)》《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讨论稿)》《福建省市场监管系统适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17部法律法规规章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等上级机关立法调研以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工作,积极为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五、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推进“八五”普法工作
(一)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以“3.15”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5.20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安全用药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普法时间节点为抓手,积极围绕宣传主题,以播放宣传片、介绍法律常识、曝光典型案例、现场答疑解惑、分发宣传册、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召开座谈会、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式,大力持续开展声势浩大、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二)发布2020年度全市系统执法典型案例。在全市范围内择优选取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0年度适用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秩序的十三个典型案例,每个案例均包含“执法要旨”、“案情简介”和“市监点评”三个部分,自今年8月起,通过三明市市场监管局官网等途径向社会发布,进一步增强了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的社会效果。
(三)认真做好“七五”普法创先争优和“八五”普法开局工作。三明市市场监管局被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表彰为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以贯彻执行新行政处罚法和总局新修订执法程序规定(2号令、3号令)及其配套文书为契机,制定下发《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工作实施方案》;举办“八五”普法再出发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党组书记陈丁权同志出席会议并做“八五”普法动员讲话,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并进行宪法及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知识全员测试;组织开展全市系统首届“赛法律知识,比法治能力”竞赛活动,市局机关和各县(市、区)局共十二支代表队参赛,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梁宣养、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叶一壮莅临指导。
(四)持续推进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2021年继续聘请福建业发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进一步落实我局《公职律师培养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等制度,支持鼓励公职律师参与决策论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执法案卷评查、处理重大复杂法律事务等工作。当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有公职律师12名,公职律师人数在全市行政机关名列前茅。2021年以来,我局一名公职律师作为中共三明市委聘任的法律顾问,参与处理市委相关法律事务17件次;作为市政府法律服务团的成员,参与研究讨论政策措施1次。组织报送律师年度论文4篇,其中一篇论文被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全市律师论文一等奖、全省律师论坛论文三等奖。同时,应邀派员为全省系统执法稽查业务培训班授课(讲授总局新修订的2号令)、为三元区行政执法部门授课(讲授新行政处罚法)。
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监管力量与监管形势不相适应。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的职能涵盖原工商、质监、药监、物价、商标、专利、商务、盐业等九大领域,共10个类别、766项权责清单,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多达700多部,对市场监管干部的专业能力提出全新要求;同时,机构改革期间大量年轻的业务骨干转隶到其他部门,短期内各领域的执法能力将难以满足市场经济对“全科干部”的需求。
(二)服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发挥不够。综合运用标准、计量、知识产权、商标品牌等市场监管职能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性还有待提升,一些企业受经济下行的影响,对质量、品牌、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和投入下降。
(三)监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随着高新科技、数字经济迅猛发展,网络电商、微商、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层出不穷,市场监管对象由“实体店”扩展到“线上线下”并存,传统的监管方式已经难以适应新挑战,市场监管干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型监管技术手段的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对以上问题和薄弱环节,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七、2022年工作重点
1、持续强化法治建设,做好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相关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职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一区六城”建设,在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行动中有为有位。
2、持续强化执法规范,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继续完善权责清单编制,及时清理现有规范性文件。二要进一步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一些特别重大和复杂疑难的案件审核,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三要认真落实《三明市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推行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公职律师、法制工作人员)配合的“1+1”出庭应诉模式,完善行政应诉情况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及时研判案件所反映出的普遍性问题,倒逼依法行政。
3、持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确保“八五”普法起好步、开好局。严格落实“谁执法(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做好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文章,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市场监管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力争让每一件为群众办理的实事、每一个与群众沟通的过程,都成为宣传和普及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主战场”,都成为最鲜活的法制宣传教育素材。
4、持续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研讨交流活动,提高执法办案人员公示执法行为、记录执法全过程的能力水平,提高法制核审人员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能力水平。继续抓好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加大法律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年轻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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