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04-24 09:10

市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要点

 

 2022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也是收官之年。根据市政府安委办的部署要求和市局安全生产三年整治行动的计划安排,制定巩固提升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局部署要求,强化“两个根本”,全面分析排查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

  1.形成常态化学习制度。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通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系统性宣讲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意识。(责任科室:机关党办、人教科)

  2.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结合“八五”普法,突出分管领导、业务科室、监管对象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活动,增强法治意识,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法治促监管、保安全。(责任科室:法规科、应急宣传科)

  3.形成宣传长效机制。要充分利用市局网站、LED屏幕、安全培训等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常识,形成内外联动的宣传格局。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冬春防火”的宣传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责任科室:特种设备科、应急宣传科)

  (二)确实抓好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4.深化液化石油气瓶安全排查整治。以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为重点,依法查处气瓶充装经营和检验检测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未消除使用功能的报废气瓶和“黑气瓶”。推动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按期完成气瓶充装追溯体系建设,加快市级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统建设并向省级平台推送数据。通过处罚、失信等信用数据共享,建立安全、信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责任科室:特种设备科,执法稽查科、信用监督科)

  5.深化燃气压力管道安全排查整治。加快完成问题压力管道整改和整治检验任务,开展撬装式设备系统内压力管道排查。督促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压紧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燃气压力管道法定检验。(责任科室:特种设备科,执法稽查科)

  6.深化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和燃气具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要督促燃气相关锅炉、压力容器和工业管道的使用单位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保障民生用气安全。要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家用燃气器具的认证活动进行严格监管,严格依法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处罚,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特种设备科、质量监督科、消保科、认证检测科、网监科、执法稽查科)

  (三)持续开展危化品及其包装物产品质量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隐患排查

  7.要持续抓好以危化品、危化品包装物及车载罐体等3类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一是督促危化品、危化品包装物、危化品车载罐体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自查;二是组织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危险化学品车载罐体生产企业是否持续保持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进行排查;三是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责任科室:质量监督科、执法稽查科)

  8.按照市政府安委办关于烟花爆竹监管的职责分工,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未经许可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黑窝点等。(责任科室:质量监督科、消保科、信用监管科、执法稽查科)

  (四)重视抓好消防安全隐患整治

  9.加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监管。一是强化对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工作,在往年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抓好对认证机构认证活动的排查,督促认证机构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跟踪调查,确保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效性。二是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的质量监督,有计划地组织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进行抽查。三是严查无证生产、超出或不按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配合市相关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责任科室:认证检测科、质量监督科、消保科、抽检科、综合执法支队)

  10.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和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相关科室要开展经常性的市场检查和年度计划抽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对生产和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的企业要依法查处,并推行黑名单制度。(责任科室:质量监督科、消保科、抽检科、执法稽查科)

  11.配合抓好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治理。依法依规做好商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生产经营企业和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市场主体的登记;加强对存在结构安全隐患、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的无照经营活动进行查处。(责任科室:注册审批科、信用监管科)

  (五)配合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12.按照上级有关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肃查处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扎实推进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整治。加强对货运车辆指定认证机构的监管,确保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效性。(责任科室:认证检测科、质量监督科、综合执法支队)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各分管领导,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履职尽责。要加强沟通衔接,主动担责,严禁失职渎职,推诿扯皮,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追究责任。

  (二)强化清单管理。全面执行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清单等“四个清单”。将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逐项填入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重大隐患整治情况同时填入销号清单;对重大隐患暴露出的带有普遍性、制度性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完善制度措施,并纳入制度措施清单管理

  (三)改进监管方式。市局要加强安全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评估和情况通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所分管领导要实行督办。对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查处,该停必停,该关必关。

  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注意做好工作总结和材料的收集工作,并于12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材料汇总上报应急宣传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