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2315受理处理消费诉求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12月10日止,三明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及各县(市、区)局12315台、基层所自行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咨询共计12576件。12315指挥中心受理咨询10025件,占受理总量的79.71%,咨询回复率100%;全市消保机构受理投诉2196件,占受理总量17.46%,已办结投诉2180件,办结率为99.27%,调解成功率为95.1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44.56万元。
二、消费者投诉数量及热点
(一)被投诉的商品热点排行
被投诉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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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数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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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商品类投诉总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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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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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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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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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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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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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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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鞋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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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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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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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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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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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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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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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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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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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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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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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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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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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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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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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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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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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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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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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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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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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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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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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酒和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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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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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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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金交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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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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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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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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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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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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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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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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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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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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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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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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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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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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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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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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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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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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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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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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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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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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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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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
|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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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投诉的服务热点排行:
被投诉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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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数量(件)
|
占服务类投诉总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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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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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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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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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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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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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和住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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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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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8
|
销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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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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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娱乐、体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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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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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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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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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美发、洗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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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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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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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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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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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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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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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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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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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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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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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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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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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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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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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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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涤、染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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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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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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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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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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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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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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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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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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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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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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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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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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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牧、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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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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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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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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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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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保健、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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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31
|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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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
|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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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诉热点问题分析
2. 商品类家用电器类投诉位居第一位。家用电器类投诉达200件,占商品类总投诉的16.16%。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厨房类电器、小电器种类和品牌众多,有的产品功能和指标缺乏国家统一标准,说明书内容、标识含糊,性能质量差异大。二是个别小家电产品质量没保障,不耐用、寿命短,厂家承诺的“三包”期限短,甚至无“三包”。三是部分厂商存在重销售轻服务的观念,服务意识淡薄,部分家电品牌售后服务对消费者诉求不重视,服务广度和深度不够,厂家缺乏对下属维修网点的有效监管。维修网点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生硬。特别是农村边远地区售后服务缺失,维修难,维修成本更高。四是个别家电品类产品在旺季配送、安装等服务不及时。
2、商品类交通工具类投诉位居第二位。交通工具类投诉达159件,占商品类总投诉的12.84%。投诉主要集中在质量问题、合同问题以及售后服务问题等方面。具体表现为:一是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质量存在问题。例如发动机、变速箱、仪表盘、减震器等主要部件出现故障,异响、异味、异常抖动或出现漏油、渗油、损坏等现象。二是合同违约及不平等格式条款问题。存在购车不签订书面合同,对车辆交付时间、配置标准等约定不清,销售人员口头承诺不兑现以及强制搭售保险、强制代理挂牌、加价销售、隐瞒真实信息押证卖车,强迫交纳续保押金或续保保证金、收取按揭手续费等。三是售车后不兑现承诺,如不履行售车时承诺的优惠或补贴。四是车况宣传与实际不符,在销售时隐瞒剐蹭、补漆、漆皮受损等汽车真实情况,甚至有事故车、问题车当新车二次销售现象。五是售后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差。汽车保养价格及维修价格收取标准不公示,存在维修部件供应不及时、过度保养、变相收费或多次维修仍无法查明原因或排除故障等问题。
3. 商品类服装、鞋帽类投诉位居第三位。服装、鞋帽类投诉达134件,占商品类总投诉的10.82%。服装鞋帽类的投诉主要集中在质量问题,包括鞋开胶、断底等质量问题,商家拒绝履行三包义务,维修或退换货存在争议;消费者购买鞋类,未及时穿用,过几个月后穿用,超过三包期发现质量问题导致维权困难;服装标识不符合规定,服装洗后严重褪色、缩水等质量问题。
4.电信服务类投诉依然突出。电信服务类投诉292件,占服务类投诉的30.48%,位居服务类投诉第一位。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手机信号差、杂音大、线路损坏、网络连接不上;二是套餐资费不明确,告知不详实、收费名目繁多且强制收取费用;三是运营商设置陷阱,诱导消费者使用,擅自收取有偿服务费用;四是话费及流量使用情况的计算无第三方监管,产生误差时,运营商不积极采取措施帮助消费者查找原因,却以电脑自动计费不会出错为由搪塞;五是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更改消费者套餐或开通增值服务;六是涉嫌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导致消费者接到大量骚扰电话、垃圾短信,给消费者生活造成极大困扰。
5.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位居服务类第二位。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主要集中体现在预付式消费较多的娱乐健身、美容美发、餐饮住宿、修理服务等服务行业,消费者反映主要问题有:一是办卡容易退卡难,发卡方不履行事先约定或承诺,也不给予退卡退款;二是办卡手续不规范,不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发生消费争议时,消费者的权利难以保障;三是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四是不平等格式条款(俗称“霸王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五是擅自终止服务,部分经营者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发生关门歇业、易主、变更经营地址等情形,既不能继续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也不采取其他善后措施。
消费投诉的热点,往往是消费维权的难点。比如,网上远程购物纠纷多问题、老年消费陷阱多问题、预付卡消费维权难问题等。之所以存在上述问题,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分经营者缺乏诚信意识。一些企业或是出于竞争的压力,或是为了赚取更大的利润,往往置诚信于不顾,置消费者的利益于不顾,甚至置法律规范于不顾。为了迅速做强做大,为了抢占更大的市场份额,一些经营者不惜牺牲企业的形象甚至以违法违规为代价,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立法滞后,监管效能不高。对于市场经营和消费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立法立规相对滞后,导致一些问题频频发生,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三是部分消费者消费不理性,维权意识不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也有消费者自身的原因。在日常消费中,有些消费者因贪图小利或眼前利益,而上当受骗;有些消费者缺乏理性,盲目攀比、冲动消费;有些消费者法律知识不够,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有些消费者为日常工作生活方便,甘愿参与有风险的消费,从而导致权益受损。(2018年全年消费投诉及热点情况分析待2019年1月份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