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企业监管工作要点
时间:2018-04-19 16:22

2018年,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企业监管工作要围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树立现代市场监管理念,以探索推行智能化全程监管为抓手,提升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三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着力抓好2017年度企业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省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认真总结2016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经验,抓早抓实,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扎实开展2017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力争我市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有一个好的开局,确保到2018630,我市市场主体年报率不低于去年的目标

2、联合市人社、统计等部门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增强市场主体自主年报意识一是要进一步开展长期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对20152016年度连续两年未年报的企业,联合税务部门吊销一批。对个体工商户长期停业并未按时年报的,依照《福建省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暂行办法》规定,依职权予以简易注销一批。通过清理,进一步厘清年报基数;二是加大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媒体加强年报工作宣传,印发“给企业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和工业园区管委会的作用,开展企业年报工作指导和培训,让企业知晓年报公示的时间、内容、范围和申报操作的方式方法,以及不按规定公示年报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三是加快探索建立市场主体年报公示长效工作机制,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有效措施,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服务年报公示工作。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进行网上年报,提高网上年报率,逐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纸质年报为主向电子化年报为主转变。四是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手机微信年报。坚持窗口年报、网上年报和微信年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通过手机微信轻松申报年报,提高个体工商户年报便利化水平。五是强化督查。根据年报工作进展情况,4月份开始采取适当方式对各地年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适时采取必要的集中行动,确保工作目标实现。信息部门要进一步优化企业年报系统功能,提高年报数据的准确性,继续加大年报数据分析利用工作,为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和监管服务。

3.完善监管措施,加强督促提醒和检查,督促企业自觉依法公示即时信息,不断提高企业即时信息公示率和及时性、准确率。

二、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1、深入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和于伟国书记等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更简约、更公平、更有效的监督的要求,科学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明确阶段监管目标,明确抽查范围和检查项目。要合理安排抽查进度,确保完成今年企业双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5%的任务,并做好抽查结果公示和信息共享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已完成检查结果公示率达100%,为强化信用约束提供保障。

2、深入推进涉企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探索建立涉企跨部门联合抽查一单两库;积极稳妥扩大参与部门范围,争取2018年联合更多的部门参与双随机抽查工作,发挥的作用,形成检查合力,提高检查效能。

3、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大数据分析监管、信用监管相联动,实现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以此带动整个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三、强化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管理和运用

1、充分运用已建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的各项功能,为政府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协同监管服务。

2、继续抓好涉企信息归集工作。严格落实《三明市政府部门涉企息信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与发改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与“信用三明”的信息共享。要适时召开公示系统(福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常态长效归集公示涉企信息,实现信息归集覆盖所有涉企部门、所有企业、所有相关信息,自觉主动运用公示系统服务企业、加强监管执法。

3、推动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干部熟练使用公示系统,依托公示系统开展信用监管工作。一是开展干部熟知公示系统的情况的实地考核,提升高效监管和精准监管能力。二是强化数据质量建设,进一步整合数据信息资源,加强大数据分析与挖掘,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精准度。

    四、创新推进企业信用监管

1、进一步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坚持“补报移出必查”的原则,认真落实《三明市企业公示信息委托审计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企业列入和移出流程。强化对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的行政指导,采取约谈法定代表人、组织信用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和测试等措施,加强对法定代表人和相关人员的诚信守法教育,增强企业诚信自律意识。

2、进一步推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完善制度,优化流程,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发挥公示系统(福建)失信联合惩戒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与金融、税务、发改、文明办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拓展对失信企业联合惩戒范围,建立各部门落实备忘录,实施联合惩戒信息反馈机制,实现联合惩戒常态化。

五、认真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1、着力强化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要强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管理运用。着力做好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后相关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共享工作,强化信用信息公示力度,及时归集公示市场主体取得的相关部门后置许可情况。二要深入推进涉企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落实完善“双随机、四公示”监管制度,立足工商和市场监管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的98项审批涉及企业的监督检查,增加企业随机抽取条件,适时开展联合抽查,提高抽查比例,进行实地核查,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依法实施严管重罚。三要依法处理举报投诉。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后相关行业市场主体涉及违反工商登记事项的举报投诉,及时受理,认真调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加强调研,积极挖掘培育永安尼曷工业园区、沙县金沙工业园区事中事后监管示范点,总结提炼形成可学可复制推广的监管经验,推动工作全面开展。

六、进一步提升“1+X”专项督查工作

1、按照《2018年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开展“1+X”专项督查工作计划》,在当地纪委的领导下,坚持“1+X”专项督查与工商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双随机抽查,积极探索跨部门联合抽查,强化监督检查力度。

2、进一步加强调研学习交流,注重总结创新,适时召开“1+X”专项督查工作座谈会或交流研讨会,增强督查能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

七、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等日常性企业监管工作

1进一步明确监管工作职责。结合机关内部机构调整,参照省工商局《关于重新明确部分具体工作牵头承办处室的通知》,进一步厘清企业监管部门承担安全生产等日常性监管工作任务。

2、认真履职,持续提升无证无照综合治理监管效能。各地要继续发挥查无办牵头组织作用,推动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开展无证无照综合治理。一要深化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完善贯彻落实意见,推进地方政府强化对无证无照查处工作的组织领导,梳理和明晰无证、无照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职责划分,确保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依法推进。二要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对便利性、谋生性经营实施豁免登记。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规定,向地方政府专题汇报,积极推动当地政府出台在指定的场所和时间从事便民性、谋生性经营活动予以豁免登记的具体规定,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三要建立完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完善联席会议、信息通报、信息抄告、案件移送、定期总结分析等制度运用无证无照抄告平台架构和功能,建立完善各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格局。四要借力开展无照查处工作充分运用社会治理网格化体系推进无证无照查处工作,将“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纳入城乡社区社会治理管理体系,推进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平台与网格化管理平台信息共享,借力社区、乡镇网格员及时发现无照经营线索,有力延伸无照经营监管网络。五要无证无照经营综治考评为抓手,推动查无各项工作的落实。增强无证无照经营综治考评指标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强化地方政府对“查无”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部门联动监管。

3、强化安全意识,依职责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监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消防安全等有关专项整治工作,维护市场良好秩序和社会安定稳定。

4、认真做好企业登记事项违法违章案件查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移出、企业信用查询、协助法院执行等日常性工作。

八、强化企业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要强化企业监管业务学习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外出学习考察、交叉检查、参加相关培训等方式,组织企业监管战线人员学习新法规、新业务、新技能,不断提升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