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全市工商系统2014年工作情况及2015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5-04-13 15:11

各县(市、区)工商局,市工商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全市工商系统2014年工作情况及2015年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3月11日    

  

  全市工商系统2014年工作情况

  2014年,全市工商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局的工作部署,积极推动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四型”工商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为三明科学发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落实“宽进”政策,服务发展工作取得实效

  1.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一是积极推动改革。认真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抓好学习培训、业务指导和各项保障工作,促进改革政策落实到位,4月8日《三明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了相关情况。结合先行先试地区经验和本地实际,代拟并多次修改完善《三明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省政府批复同意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9月4日市政府办正式印发该《方案》,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注册资本认缴制、年报公示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放宽经营范围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直接登记制”等8项措施。二是广泛宣传改革。制作三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动画宣传片并在电视台、大型LED播放,印制2.5万份宣传册在全市各工商登记窗口分发,在三明日报、三明工商红盾网、三明小鱼网等载体发布公告,通过短信平台发送宣传短信,连续2期在本局期刊刊登政策解读,全方位宣传改革政策措施,营造了良好的改革氛围。三是市场主体快速增长。改革措施进一步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简化了登记手续和审批流程,有力激发了创业热情和市场活力。2014年,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1001户,其中内资企业261户,注册资本1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9.21%、-13.47%;私营企业4004户,注册资本165.88亿元,比增38.45%、73.51%;外资企业62户,注册资本2.86亿美元,比增31.92%、93.24%;个体工商户16153户,资金数额24.97亿元,比增-0.59%、37.24%。至2014年底,我市市场主体总量达127673户,其中内资企业4668户、私营企业22365户、外资企业561户、个体工商户9685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229户。

  2.服务企业措施持续深化。一是扶持重点产业企业发展。积极服务“农业强市”建设,落实千亿现代农业产业项目注册官联系制度,支持农村土地流转、农村金融改革、林权制度改革,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注册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全市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521户,总户数增至3229户;新登记家庭农场631户,总户数增至850户。积极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落实《三明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多方引导市场主体通过网络进行产品或服务营销,对接淘宝网“特色中国三明馆”、三明市电子商务产业核心区、阿里巴巴永安产业带等重点项目,规范林品汇、春舞枝等电商平台运营。二是积极化解企业发展难题。深化“马上就办”“四下基层”“万家企业大走访”等活动,继续推行注册官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加强非公党建工作,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企业对工商部门的需求,在职能范围内帮助解决难题。全年共运用股权出质、动产抵押、商标权质押等职能助企融资151.65亿元(其中,办理内资股权出质登记255件,被担保债权数额85.99亿元;办理动产抵押登记457件,债权数额64.73亿元;指导办理6件商标权质押贷款,贷款金额9320万元),推动银行开展面向个私企业会员的金融服务,为100余家企业、个体会员融资1300余万元。三是贴心服务企业开展年报公示。制作年报公示动画宣传片,印发年报操作指南,抽调人员充实注册登记窗口,增配外网电脑供办事群众使用,指定专人为企业申报和公示年报提供现场解答和指导,对办理年报公示联络员备案及换照业务的实行当场办结,部分县局还添置了排队叫号系统。至2014年底,全市完成申报并公示2013年年报的企业达14225户,年报率为60.54%,企业公示即时信息1648条。四是促进个体户转型升级。实行“一注一开”、保留名称住所、放宽注册资金和经营范围等措施,并主动协调解决业主后顾之忧,2014年我市个体户转型升级为公司、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数量居全省前列。

  3.商标品牌工作有所突破。一是强化商标服务举措。成立高知名度商标认定及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三明市知名商标认定工作程序及监督规定》,进一步规范商标培育指导站建设,试点推广“一村一社一品牌”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新《商标法》宣传培训,组织开展全市规范使用注册商标专项督查,指导企业办理6件商标权质押贷款融资9320万元。二是推动商标量质提升。2014,年全市新增注册商标1826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8927件,同比分别增长39.5%、19.41%,新增知名商标50件、著名商标32件、驰名商标3件、地理标志商标5件、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8件,总数分别增至338件、226件、14件、17件、46件,首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商标获得著名商标认定。三是加强商标宣传推广。积极动员著名、知名商标企业产品对接入驻淘宝“特色中国三明馆”,永安市商标协会和10家企业被省商标协会评为“实施商标战略先进单位”和“实施商标战略龙头企业”,“建宁通心白莲”商标被省工商局评为“福建省首届十佳地理标志商标”,泰宁“石乳甘泉”商标被中国工商报社与中国消费者协会评为“2013年度中国最具成长力商标”饮料行业第一名。

  二、创新“严管”措施,后续市场监管逐步完善

  1.市场监管抽查工作全面启动。一方面,先行先试。在全省率先开展市场监管抽查工作,制定了《三明市工商系统市场监管抽查暂行办法》,从抽查名单确定、多种抽查方式结合、抽查主要内容、抽查结果处理、抽查工作督查等方面进行规定,逐步建立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目前,已组织开展2014年第三、四季度抽查工作,全市系统共抽查市场主体1955户,发现异常经营户162户。相关做法获得省局肯定并被采用,东南卫视、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海峡消费报、三明日报等媒体报道了我局开展抽查工作的做法。另一方面,及时规范。在《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和《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抽查实施办法(试行)》下发后,及时完善抽查工作,明确市、县两级工商局抽查工作分工,做好平台模块权限分配和使用培训,规范抽查计划上报,严格落实抽查流程,促进监管到位和履职安全。

  2.企业信用监管机制不断完善。一是推进信用公示。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做好信息公示平台系统测试、使用和各类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一条例五规章”宣贯工作,组织150余名业务骨干举办两期培训班,促进了条例规章的有效落实。二是推动部门联动。进一步完善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工商部门评定企业信用信息纳入市人行征信体系,并与有关部门联合在大田县建立了全省首个县级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代拟《三明市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方案》《三明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和公示办法》提交市政府,推进我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三是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工商信用分级分类评选认定,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纳入评选对象,各县(市、区)局共认定信用优异经营户78户、信用良好经营户110户,其中23户被认定为省级信用优异经营户、31户被认定为市级信用优异经营户。认真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推荐,全市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守重”企业的分别为13家、71家、199家。在省委宣传部“崇德向善 诚信福建”宣传活动中,市局被市委宣传部推荐参评“政务诚信”宣传典型,相关企业信用监管做法在东南卫视、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东南网等媒体上报道、刊登。

  3.专项执法整治成效良好。2014年,全市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案件1045件,罚没入库761.64万元。其中,开展电信领域专项整治,查处电信运营商及相关经营者虚假宣传、霸王条款、商业贿赂、强制消费、无照经营等案件28件,罚没21.7万元;开展“八闽红盾出击”-2014年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30件,其中限制竞争10件、家具建材装修装饰13件、汽车及配件销售维修5件、互联网领域2件,案值45.24万元,罚没59.85万元;开展流通领域柴油质量专项检查,对全市25家加油站0号柴油进行了抽检,查处9起案件,罚没42万元;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检查汽车品牌销售企业53家、汽车维修服务企业和个体户94家,查处各类汽车违法行为23件,罚没9.06万元;开展非机动车及超标电动车销售市场整治,全面排查摸底,深入宣传指导,依法查处销售超标电动车行为,有效落实了市政府“禁售”要求;开展“双打”行动,查处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90件,案值165.89万元,罚没109.14万元;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46件,罚没60.94万元。

  4.各类市场监管工作持续加强。一是深入开展“红盾护农”工作。创建“农资经营示范点”25个,顺利承办全省工商系统“2014年八闽红盾护农春季打假保春耕行动”启动仪式三明分会场活动,开展“八闽红盾出击—保夏护秋农资打假行动”,抽检化肥品种102个,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58件。二是持续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在全市开展数据采集摸底,有序推进工商电子标识申请、审核工作,共备案涉网经营主体656户,发放“福建工商网监电子标识”191个,立案查处各类网络案件5件,罚没5.14万元。三是积极投入“创城”工作。制定市场创优攻坚战役实施方案并牵头开展督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集贸市场、餐饮行业和城中村“五小行业”主体资格等专项整治,督促整改无证无照经营户116户,有力解决集贸市场设施陈旧、环境卫生脏乱差、周边车辆乱停放、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问题,近期我市通过检查,被授予“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三、促进“和谐”建设,社会管理职能有效发挥

  1.消费维权方式不断创新。2014年,全市系统共受理咨询、投诉、举报1139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5.3万元,其中运用12315行政调解与法院诉讼调解衔接工作机制调解纠纷410件,涉及金额105.15万元。市局12315指挥中心获得市直机关“十佳服务群众窗口”称号,梅列局12315台通过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考核。一是推进“诉转案”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规程,加大考核力度,提升了维权效能,全年通过消费投诉筛查案源线索126条,转案查处34件,罚没19.15万元,12315举报立案46件,罚没26.31万元。二是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强化服装、柴油、建筑装饰材料等流通重点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组织或配合省局抽检儿童服装、成人内衣、柴油、化肥、人造板等样品115件,依法立案查处问题商品32件。以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美容美发、洗染服务、快递服务、通信服务等商品及服务为重点,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39件,罚没22.08万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及不合格商品案件128件,罚没108.79万元。三是推进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不断扩大12315“五进”覆盖面,规范示范站点建设,加强对示范站点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借力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组建维权律师团和志愿者服务队伍,推进维权调解多元化,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2014年,全市省级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共受理投诉2477件,和解成功2161件,和解息诉率87.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3.81万元。四是深化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加强新《消法》宣贯工作,举办相关视频培训会、培训讲座,与新闻媒体联合录播《聚焦维权》专题片,开展“12315社会开放日”活动。以省级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大型企业等单位、组织为依托,设立消费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商品科普知识和消费维权知识讲座、消费指引等活动。发布12315数据分析报告14期,报送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消费警示等稿件612篇,依据12315数据分析结果,对被投诉较多的企业、行业开展行政约谈7次。

  2.“打传规直”工作不断推进。一是继续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查处1起传销案件,教育遣散传销人员14人。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市、区)”和“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在各县(市、区)确定1-2个社区(村)为“无传销社区(村)”示范点,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长效机制,联合相关单位开展系列集中宣传活动,梅列区通过了省创建“无传销县(市、区)”考评组检查。二是着力规范直销市场行为。召开三明市直销企业会议,开展直销市场专项检查和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督导工作,对全市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直销员、经销商的相关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整顿规范,查处3起对直销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案、1起违规从事直销活动案,罚款30.3万元。

  3.社会综合治理不断深入。市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一是积极推进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召开全市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会议,举办联络员培训,印发一千余册《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法》,组织开展“八闽出击查处无证无照”专项行动,全年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案件318件。二是深入推进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化工作。全面梳理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机构服务事项,参与制定《三明市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工作方案》,会同市效能办、行政服务中心开展中介组织服务低效率问题集中整治,查处评估、鉴定类中介机构违法案件5件。三是深入开展H7N9防控工作。加大禽类市场检查和宣传力度,严格落实禽类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强化了源头预防。同时,积极推进“黑网吧”专项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扫黄打非等工作,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确保“平稳”过渡,队伍教育管理持续加强

  1.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一是突出从严要求。在落实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等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积极创新自选动作,建立了内部督导员制度,召开了“开放式”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践行群众路线 工商执法为民”主题实践系列活动,编印了《三明工商文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刊。派出四个督导小组,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区)局深入开展活动,取得良好成效。认真制定了班子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按时完成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工作。二是活动效果明显。期间,市局领导走访基层工商部门48个、企业72家,召开座谈会38场次,与170名干部进行个别谈话,寄发征求意见函217份,共梳理“四风”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52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3项。相关工作得到省委第5督导组、市委实践办和省局第1督导组的充分肯定,省委第5督导组还专门到市局调研指导。三是促进多项建设。注重将教育实践活动与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效能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同步部署推进,组织开展了局领导上党课、邀请市委讲师举办专题辅导讲座、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实地参观学习李彬同志先进事迹、观看电教片、主题征文摄影等活动,加大队伍作风纪律明察暗访力度,树立了良好的工商形象。市、县级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获得免评或进入前三名,市局机关党委被市委评为2010-2013年度“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2.职能划转体制调整工作平稳有序。一是稳步推进食品监管职能划转工作。制定组织决定、人随岗走、直系亲属回避、专业对口等原则,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调查摸底、动员部署、组织实施等工作,全市工商系统共划转行政编制216名。二是稳妥完成工商体制调整工作。加强对外协调、对内摸底,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体制调整有关事项,配合市编办开展区级市场监管体制改革调研,及早做好干部提前退休、人事档案整理、资产清查、拟定调整交接议定书等准备工作。目前,我市已完成工商管理体制调整交接划转工作,共移交行政编制853名及工勤编制70名、人事档案1377份、资产3.66亿元,两区工商局作为市工商局的派出机构,其余县(市)局作为当地政府的工作部门。三是确保调整划转期间履职到位。市局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办案效能的意见》和《关于县(市、区)工商局内设机构与工商所职能调整的意见》,实行集中办案、合署办公、局所联动等模式,整合基层监管执法资源,着力提升工作效能。

  3.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持续加强。一是推进法治工商建设。加强监管执法相关程序、制度建设,全面推进电子化异地交叉核审,做好工商行政权力规范运行、规范性文件清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信息清理等工作。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建立公职律师后备人才库,试行后备人才培养导师制,召开公职律师执业活动研讨会,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目前全市系统14名干部通过司法考试,10人获得公职律师资格,有43名公职律师后备人才。二是强化风险防控举措。结合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职能划转等工作,重新梳理风险点,修订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廉政监管风险综合督查和积案、销案工作专项检查,强化对自由裁量权行使、涉案财物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有效预防了监管执法风险。分别开展了上半年行政执法检查暨监管执法风险防控实务研讨和下半年行政处罚案件网上抽查评析,提高了办案质量。三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对各县(市、区)局2012-201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内部审计,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加强“三公”经费管理,2014年全市系统会议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购置费及运行费同比分别下降56%、52%、28.49%,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加强信访举报受理工作,2014年共收到信访举报39件,立案查处8件,并对2002年以来未核查的案件线索进行清理。

  4.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夯实。一是做好基层综合服务场所建设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项目建设,跟踪项目建设情况,做好上传下达、衔接指导等工作。目前,7个项目已竣工入驻6个,1个项目正在进行附属施工。二是强化信息化工作保障。按时完成机房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工作,经常性开展机房工作检查,提高机房安全管理水平。做好新增信息化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配发工作,抓好一体化平台人员培训、安装调试、权限分配、问题反馈等工作,保障了新旧系统的平稳过渡。定期监测全市数据质量,做好数据挖掘及分析,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三是积极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清流县城关工商所、大田县建设工商所、将乐县工商局南口工商所顺利通过省局考核验收,全市系统省级规范达标示范工商所增加到19个,占工商所总数的32%,实现了县级局“局局都有省级规范达标示范工商所”的创建目标。

  一年来,全系统齐心协力,积极做好安全、保密、档案、后勤、综治和挂钩援助、志愿服务等各项工作,确保了安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各级消委会、个私协会、工商学会、工青妇等单位,立足自身职责,围绕中心任务,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推进工商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的一些不足。如: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影响了总体工作的落实;推进改革的措施不够有力,特色性工作和亮点工作不够多;机关不同程度地存在“慵懒散”现象,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还有差距;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能力有待提升,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关心培养还有待强化,等等,这些都需要引起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克服解决。

  2015年工作安排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局的部署,2015年三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全国、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和市委八届九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体制调整新形势,坚持改革与法治两大主题,强化思想认识、职能服务、监管执法、指导监督四个方面到位,推动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在新起点上更好地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为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强化思想认识到位,准确把握当前形势要求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各级会议精神实质,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坚持改革与法治这两大主题,把工商工作放在改革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把法治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提升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和市场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要积极顺应工商体制调整,推动落实体制调整有关政策,研究提出科学合理、有利于履行工商职能的意见建议,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业务和队伍的整合融合,完善行之有效的上下协同机制,确保工商职能的接续履行。

  二、强化职能服务到位,持续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工作重心,立足职能和本地实际,释放改革红利,优化服务举措,打造宽松便捷的营商环境。一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持续落实改革各项措施,按照省上和市里部署,适时扩大企业自主选用名称实施范围、实行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备案制、实行“证照合一”登记制、推行企业电子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落实住所登记便利化措施,探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和便捷有序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提升工商登记标准化水平。二要主动融入发展大局,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紧密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经济工作部署,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和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和第三产业,大力发展特色现代农业,服务经济领域各项改革,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深化“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等活动,强化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指导和跟踪服务,努力在职能范围内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指导做好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和专业市场党建工作。三要加快实施商标战略,进一步服务创新驱动。加强商标工作宣传和汇报,争取各方支持,努力构建“政府倡导、企业主导、工商指导、社会参与”的商标战略实施格局。充分发挥商标培育指导站作用,深入开展“一村一社一品牌”、企业字号与商标名称同步申请注册、分类指导申请注册商标等工作,加强商标注册、运用、管理、保护,积极培育高知名度商标,实现注册商标、驰著名商标、国际注册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三、强化监管执法到位,全力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突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基本职能,围绕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提高市场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一要创新理念方式,探索建立新型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市场抽查监管,形成以随机抽查为重点,与专项任务检查、无照经营查处、举报移送案件核查、商品质量抽检和监管效能督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管机制。以信息公示、信息共享和信用约束为主线,落实“一条例五规章”和省局相关配套办法,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推动落实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方案和“先照后证”后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完善部门执法联动机制,推进协同监管与综合执法,增强监管合力与实效。二要突出重点领域,大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加强竞争执法工作,探索建立市场竞争监测体系,在重点行业和领域持续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集中整治,打击走私贩私,加大跨行政区域和重大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的查处力度。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严打态势,深化创建“无传销县(市、区)”和“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加强对直销企业的监管和指导,严格规范直销行为。深入推进“双打”工作,完善政企协作机制,开展车用燃油、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等专项整治,打击商标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落实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等制度,开展广告日常监测和专项整治,净化广告市场秩序。加强网络、农资、合同等市场监管,组织开展2015年红盾网剑、红盾护农等专项行动,加大网络市场监测、农资商品质量抽检、“霸王条款”整治等工作力度,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创建工作。完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考评制度,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配合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打击非法集资、扫黄打非等工作,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要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深化消费维权工作。支持消委会依法履行新《消法》赋予的8项公益职责,推动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加大“一会两站”建设和12315“五进”工作力度,督促经营者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落实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十条措施”,丰富12315平台综合服务功能,完善12315消费诉求渠道。落实《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加大“诉转案”工作力度,提升网购纠纷调处能力。加强消费维权数据分析利用,广泛开展各类宣传主题活动,引导科学健康消费,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

  四、强化指导监督到位,不断夯实工商履职保障   完善队伍建设的方式方法,突出指导监督,加强法治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工商和市场监管干部队伍。一要加强法治工商建设,着力防控执法风险。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建设法治三明、法治工商的部署,强化对改革发展过程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完善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审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裁量权适用规则及裁量基准等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探索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案件监督函告制度,深化行政指导,推动权力运行程序化、标准化。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二要加强教育培训统筹,着力提升干部素质。强化对全市工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统筹管理,改进培训方式,拓宽培训渠道,增强培训工作的统一性、专业性。整合挖掘教育培训资源,充实师资队伍,加强工商核心职能的业务培训和工商理论研究,提高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三要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着力转变队伍作风。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深化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抓好党的建设、文明行业创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强化统筹规划、机制建设、执法监督等工作,加强监督指导和考评通报,促进职能工作落实和工商形象提升。四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强化工作保障。继续做好综合服务场所建设有关工作,重视基层建设,努力为基层创造良好工作生活条件。强化信息化工作保障,统一在福建工商一体化平台办理业务,采集、管理、存储数据,加强数据质量监控,做好数据挖掘与分析工作,提升服务决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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