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各县(市、区)工商局:
根据《三明市工商系统市场监管抽查暂行办法》规定,现就我市工商系统开展第三季度市场主体抽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查比例:各类市场主体0.7%,全市第三季度共抽查837户经营户。
二、抽查对象为各类企业(含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内资企业、个人独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抽查内容:
1.检查市场主体的登记事项以及年报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是否有违反登记事项以及年报规定的行为;
2.商标广告行为是否规范,是否有广告违法行为以及商标侵权行为;
3.是否有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假冒伪劣商品等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商品行为;
4.是否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5.是否有不正当竞争或者垄断行为;
6.是否有其它违反工商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
抽查名单见附件。
附件:三明市工商系统2014年第三季度抽查名单( 略)
三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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