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2025年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典型案例(四)
来源: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7-02 17:17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推进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关于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整治,依法查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现将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建宁县某中学未按规定及时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案

  2025年5月19日,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建宁县某中学食堂一品一码追溯信息录入次数过低。2025年5月30日执法人员依职权对当事人食堂检查,通过当事人账号登录福建省食品生产经营追溯管理系统发现当事人未及时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当事人未按规定及时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违反了《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28日对当事人未及时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建市监当罚【2024】45号)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故2025年6月26日建宁县市场监管局依据《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该案件警示中小学食堂要建立好食品生产经营追溯管理,确保学生集中用餐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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