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2025年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典型案例(一)
来源: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4-29 17:40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推进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关于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整治,依法查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现将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福建省大田县某中学未按照要求接收确认追溯信息案

  2025年3月10日,大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职权到大田县某中学食堂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食堂采购食品(材)后,供货方于3月7日即推送相应食品(材)的追溯信息,而当事人在规定的24小时内未及时确认。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追溯信息的行为,违反了《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大田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该案件警示中小学食堂要建立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集中用餐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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