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典型案例(八)
来源: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11-07 09:20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推进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关于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整治,依法查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现将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福建某公司未按照要求贮存食品案
2024年5月31日,三明市市场监管局指定执法人员依法对福建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一层冷藏库内有1盒豆制品、1盒乌鸡汤超过保质期限,1包玉米粒外包装袋破损。当事人将上述问题食品混入一般食品贮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三明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该案件警示供应给中小学校食堂的配餐企业要做好食品安全保障,确保学生的用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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