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和国家局、省局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工作精神,近日,市市场监管局结合三明实际出台《三明市“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分类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分类认定、精准帮扶、示范带动等方式,持续激发个体工商户发展内生动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办法》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基本概念、分类标准及评定步骤进行了明确。一是“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分为“知名”、“特色”、“优质”、“新兴”四大类,每类均设定了具体的认定标准。二是“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总量控制在“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总数的5%以内,四种类型个体工商户之间不设数量比例要求,认定有效期为3年。三是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平台自主申报或部门推荐认定。经申报认定为“名特优新”的个体工商户,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原有分型分类基础上加强政策精准供给和梯次帮扶培育,不断提升个体工商户的稳定经营能力。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办法》要求,结合“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认定、“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活动开展,持续联合市政务中心等部门加强政策指导和服务支持,努力打造一批具有三明特色和竞争优势的个体工商户品牌群体,推动三明个体工商户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发展,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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