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三明市工商局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市工商局 时间:2019-02-19 08:49
  

2019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市工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调研、起草和论证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二)负责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国家工商总局授予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以及相关的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依法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协助开展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违法广告,指导广告业发展。

(十)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组织申报和保护驰、著名商标,负责本市知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对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企业信息进行公示,组织对企业公示信息情况进行抽查。

(十三)负责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国家工商总局授予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督管理,按职责分工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十四)指导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十五)承接国务院和省上下放的职责,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工商局内设机构包括10个机关行政科室、4个下属单位,2个独立核算的派出机构梅列区工商局、三元区工商局,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三明市工商局

财政预算核拨

101

93

梅列区工商局

财政预算核拨

73

73

三元区工商局

财政预算核拨

63

59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市工商局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省、市全会、经济工作会、“两会”、全国和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抓改革、促竞争、保安全、提质量、重维权、强基础,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突出重点任务,强化机制创新,加强工作融合,推进综合执法,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作出应有贡献。

(一)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要以商事制度改革为抓手,通过简化市场进出审批手续,让市场主体进得来、活得好、出得去,提高市场业主获得感。

(二)积极创新监管方式,不断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创新监管方式,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持续强化竞争执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破解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三)强化安全风险管理,坚决固守人民安全底线

让群众买的放心用的放心吃得放心,是市场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针对重点领域和民生焦点,实行最严格的监管,保障消费安全,释放消费潜力。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部门收入预算为2770.97万元,比上年减少69.04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70.97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770.97万元,比上年减少69.0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24.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4.32万元,公用支出392.18万元,项目支出13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770.97万元,比上年增加0.96万元,基本上与上年持平,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3801行政运行(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180.6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机关日常行政运行支出。

(二)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7.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三)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3.22万元。主要用于3名离休干部工资福利支出。

(四)2013804市场监督管理专项130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整治及流通领域商品检测等专项支出。

(五)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9.1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40.9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48.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92.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26.51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等调研检查及工商系统兄弟单位学习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2.4%,主要原因是: 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实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工商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2.18万元,比2018年增加121.47万元,主要原因是提高了公用经费标准。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市工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4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2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市工商局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市工商局共设置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3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2019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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