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工商局2016年度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17-10-26 15:29
  

    一、项目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职能。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以及相关的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三明市知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推荐全国驰名省著名商标;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人员情况。三明市工商局为行政机关,财务隶属关系为一级单位,截止至20161231,共有10个内设机构,1个派驻机构,4个直属行政机构,派出机构,单位行政编制101人,实有行政在职96人,行政工勤8人,离休2人,退休41人。

  3.预决算情况。2016年财政批复市工商局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1.48万元,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1.48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的专项业务经费70万元,当年全部列支。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1.项目的基本情况。

  2016年市财政年初批复我局工商业务专项经费70万元,依据工商职能及《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根据主要工商职能分解,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整治、推进商标品牌建设、12315消费维权以及执法办案专项经费。

  市场监管整治专项主要用于: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行为监管工作、查处无照经营及黑网吧、广告监管与扶持发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行政复议、普法及行政指导专项、流通领域商品检测、人员培训、市场中介专项治理。

  “推进商标品牌建设专项”主要用于: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推进商标带动战略,依法组织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和违法行为,指导监管商标使用行为、商标代理行为及印制行为,负责驰著名商标的推荐、保护工作和本市知名商标的认定、保护工作。

  执法办案专项主要用于: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专项治理、开展各项打击走私专项行动、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等执法办案;打击传销及规范直销管理。

  “12315”维权经费主要用于: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加强宣传,完善网络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建设12315消费维权网络。

  2.项目申报的可行性、必要性及其论证过程

  该项目为延续性项目,属专项业务性支出。主要是从工商具体职能出发,加强工商执法力度,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营商环境,提升各项工作服务水平,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其中:

  1从加强市场监管整治职能出发,用于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管;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承担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负责广告业监管等工作。

  2从执法办案职能出发,根据省市两级政府及省局部署,用于进一步开展各类反不正当竞争、打假、打私、扫黄打非等专项执法行动,开展联合执法,通过开展公共服务行业专项治理,查处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利益和企业利益的各类经济违法行为,查处公共服务行业的限制竞争行为;打击传销及规范直销管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3)从推进商标品牌建设职能出发,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商标品牌工作实施意见》,积极开展商标专用权保护,各类商标违法行为的查处,以及驰著名商标的推荐和知名商标的认定,实施商标带动战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412315消费维权职能出发,为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支持海西建设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12315消费维权工作的意见》精神,主要用于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完善网络消费维权工作机制,保障民生,提升消费维权满意率,建设12315消费维权网络。

  3.项目绩效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情况

  2016年度,投入工商业务专项经费70万元,通过深化商事制度、“一照一码”、简政放权等一系列改革,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活力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通过强化市场监管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商标品牌建设,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打击假冒伪劣,净化各类市场,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通过持续打造12315民心工程,提高公众消费维权意识,提高经营者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意识,引导消费市场健康发展。通过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实施商标带动战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项目评价工作情况

  (一)选用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针对项目的公益性、民生性特点,经济效益评价较困难,本次评价主要采用比较法,辅之以公众评判法进行评价,评价标准主要采用历史标准。

  (二)现场勘验、检查、核实的情况

  通过听取汇报、调阅核实相关资料等方式,我局检查组对工作成效进行了检查,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完成工商系统职能工作,完成省市两级政府及省局的工作部署。

  三、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年初批复的工商业务专项经费指标,我局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专人负责项目管理。根据各项工作职能细化专项经费指标,结合单位各业务科室工作绩效考评机制,根据省市政府及省局主要工作部署,不断调整、完善各项绩效评价指标。

  (二)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结合系统财务收支情况检查,从总体上看,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但内部项目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还应加强,保证项目经费充分使用,合理使用,推动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四、项目绩效目标分析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在企业“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基础上,自20169月起全面实施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进一步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10月起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新设个体工商户无须再办理税务登记证,由工商部门发放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积极做好改革政策的宣传普及,还在全市发布了为期1个月的广电网络数字电视开机广告。这两项改革进一步降低了市场准入制度性成本,有力提升了创业、经营的便利化水平。至2016年底,全市共发放“五证合一”营业执照6879份、“两证整合”营业执照10974份。同时,加快存量企业“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换发工作,除未年报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外,实现了省政府提出的比全国提早一年完成换照工作的目标。

  2.强化信用约束,事中事后监管更加有效。企业信息公示归集工作不断夯实。扎实开展2015年度年报公示工作,企业、个体户、农专社年报率分别为86.16%85.47%85.31%,比2014年度提高5.624.189.55个百分点,实现了年报率不低于85%的目标要求。认真落实省上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部署,市政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市专题部署视频会议,市局牵头做好工作方案制定、培训指导、督促检查等事务,组织各县(市、区)和30多个市直部门按要求归集各类涉企信息。至2016年底,我市通过应急途径向该系统归集信息4431条,通过省监管协同平台在该系统中归集公示信息120615条。

  3.强化执法维权,市场经济秩序更加规范。竞争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2016年,全市共查处工商类违法违章案件570件,罚没款543.35万元,分别比增26.98%163.75%,其中不正当竞争案件106件,占案件总数的18.06%。重点开展了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集中整治,对一批盐业、供电、公交等公用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或督促整改。推进“无传销县(市、区)”创建工作,各地积极争取支持保障、完善制度机制、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宣传月”活动,全市公安、工商机关共查处传销案件7起、捣毁窝点17个,8个县(区)全部通过省考评组验收,实现了全市12个县(市、区)100%完成“创无”目标,建宁、尤溪、清流三地相关经验做法被总局政务信息网、省局《工作情况通报》和简讯刊发积极探索直销行业分级分类监管和行政指导,出台了全省首个《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和经销商经营行为指引》,明确直销经营活动的相关要求;印发了《关于对我市直销行业实行分级分类监督管理的通知》,明晰市局、县级局、基层所三级监管体系的直销监管职责。

  4.消费维权效能进一步提升。广泛开展“新消费 我做主”“315年主题系列宣传活动,选取6家企业传递“诚信鼎”,在节假日、双十一等时间节点发布消费警示、典型案例。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配合省局在我市抽检防盗门、水暖、眼镜等样品107批次,市局组织抽检校服、电线电缆、插头、润滑油、铝合金型材等样品300批次(为20153倍),共对114批次不合格样品组织立案查处。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对被投诉较多的服务行业开展行政约谈56次,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34件。推广首问责任、赔偿先付等制度,积极发挥基层维权网络作用,全市43个省级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受理投诉956件,自行和解816件。在辖区三大超市推广先行赔付制度,受理12件,超市先行赔付2.8万元。深化“诉转案”工作,通过消费诉求筛查案源线索863条,移交立案查处51件,是2015年的2.53倍、3倍。认真做好旅游投诉接诉工作,着力提升“消费维权满意率”,全年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03万件,诉求办结率97.6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8.14万元,比增34.5%

  (二)项目绩效分析

  通过工商业务专项经费的投入,在工商体制改革的大环境下,保证了各项工商业务职能的履行,通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通过简政放权,营造了利于创业创新的经济环境;通过突出执法办案主业,提升了工商监管执法的权威,打击各类经济领域违法行为,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社会经济环境;通过加强消费维权宣传,建设消费维权网络,提升12315品牌的影响力,提升了公众消费维权意识,净化了市场消费环境,通过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有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三)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存在问题

  1)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对评价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

  2)项目的组织管理有待加强。因为项目实施涉及许多方面,项目管理人员经验不足等原因,在推动项目和加强组织管理等方面的能力有待提高。

  2.整改措施

  1)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

  2)加强对项目联络员的培训、指导,加强对项目的组织管理。

  五、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财政部门加大对专项业务经费保障力度,以利于各项业务工作扎实推进。

  (二)建议财政部门加强业务培训,加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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